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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失信行为记分决定书(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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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46

  当事人: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679107188D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姑嫂树村新华家园二村8幢1单元14层1号

  一、失信行为事实及证据 

  2024年9月13日,我局在对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组织编制的《广州奥林220kV出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王一平,项目编号:8r7yq6)进行审查时发现,存在以下事实情形: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

  以上事实,有《广州奥林220kV出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专家评审意见等证据材料予以证实。

  我局于2024年9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失信行为记分事先告知书》(No.20241790),告知查明的事实、记分情况及相关依据。2024年9月30日,我局收到当事人提出的书面陈述申辩意见。经研究,当事人提出的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我局不予采纳。

  二、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及处理内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九)项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失信记分5分。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窗口,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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