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天)听公〔2024〕2号
当事人罗树清于2024年10月17日就穗环(天)罚告〔2024〕56号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一案拟处罚决定向我局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二、当事人:罗树清
三、听证会时间:2024年11月7日14时30分
四、听证会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建华路89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一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出示身份证件。
(三)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并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特此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日
联系电话:020-8555997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华路89号
邮政编码:510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