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根据相关分局意见及有关材料,我局依程序对广州白云区龙利玻璃工艺制品厂环境信用修复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企业基本符合环境信用修复条件,有关情况已于 2024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gz.gov.cn/tzggwj/content/post_9810347.html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投诉或反对意见。经研究,我局同意对广州白云区龙利玻璃工艺制品厂2023年度的环境信用修复,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23年度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情况表
(第二批)
特此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