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听公〔2024〕1号
当事人广州市嘉太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就穗环罚告〔2024〕2号案由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和穗环罚告〔2024〕3号案由利用裂隙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拟处罚决定向我局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和利用裂隙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二、当事人:广州市嘉太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听证会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时
四、听证会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1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809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出示身份证件。
(三)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并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特此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4日
联系电话:020-83203263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1号
邮政编码:51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