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根据相关分局意见及有关材料,我局依程序对广东宝雅纸业有限公司环境信用修复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该企业基本符合环境信用修复条件,有关情况已于 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gz.gov.cn/zwgk/gs/xfclxzcf/content/post_9304998.html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投诉或反对意见。经研究,我局同意对广东宝雅纸业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环境信用修复,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22年度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情况表
(第一批)
特此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