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增)听公〔2023〕6号
当事人广州荣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就穗环(增)罚告〔2023〕60号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环境违法行为一案拟处罚决定向我局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二、当事人:广州荣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听证会时间:2023年9月8日11时10分
四、听证会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西路16号,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6楼605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
(三)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并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联系电话:82619836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西路16号,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特此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