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海)听公〔2023〕2号
当事人广州市海珠区奇骏汽车维修中心第一分店于2023年6月6日就穗环(海)罚告〔2023〕7号涉嫌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案 拟处罚决定向我局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涉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案
二、当事人:广州市海珠区奇骏汽车维修中心第一分店
三、听证会时间:2023年6月20日15时00分
四、听证会地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地址: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北门)三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
3.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并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特此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3日
联系电话:020-84396834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北门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