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海)听公〔2023〕1号
当事人(名称)广州创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就 穗环(海)罚告〔2023〕1号 涉嫌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案 拟处罚决定向我局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涉嫌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案
二、当事人:广州创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三、听证会时间:2023年5月11日 15时00分
四、听证会地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地址: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北门)三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
3.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并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特此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5日
联系电话:020-83496834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北门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