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越)听公〔2022〕1号
当事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务段于2022年10月9日就穗环(越)罚告〔2022〕4号,涉嫌未保障水污染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一案拟处罚决定向我局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涉嫌未保障水污染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二、当事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务段。
三、听证会时间:2022年10月28日10时00分 。
四、听证会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1号楼一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需均为绿码)。
3.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并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联系电话:8107506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特此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