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根据相关分局意见及有关材料,我局依程序对广州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环境信用修复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企业基本符合环境信用修复条件,有关情况已于 2022年7月29日至8月4日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gz.gov.cn/zwgk/gs/xfclxzcf/content/post_8459445.html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投诉或反对意见。经研究,我局同意广州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21年度的环境信用修复,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21年度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情况表
(第三批)
特此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