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5
冯伟滨(信用编号:BH006005):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5035440352013449914000492
一、失信行为事实及证据
2022年5月10日,我局在对由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特色原料药CDMO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州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冯伟滨,项目编号:rj4389)进行审查时发现,存在以下事实情形: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内容不全;3.相关环境要素预测内容不全。
以上事实,有《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特色原料药CDMO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等证据材料予以证实。
我局于2022年5月3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失信行为记分事先告知书》(№ 20220976),告知查明的事实、记分情况及相关依据。在规定期限内,我局未收到当事人提出的书面陈述申辩意见。
二、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及处理内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八)、(九)项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失信记分5分。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83555988),也可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020-87533928、8753165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您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