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关于企业环境信用修复的规定,根据相关分局意见及有关材料,我局依程序对广州市东毅电子有限公司的环境信用修复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该企业基本符合环境信用修复条件,有关情况已于 2021年6月7日至6月14日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gz.gov.cn/tzggwj/content/post_7320100.html)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投诉或反对意见。经研究,我局同意该企业2019年度的环境信用修复,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19年度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情况表
(第十批)
特此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