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增)听公〔2025〕1号
当事人2025年4月23日就穗环(增)罚告〔2025〕39号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决定向我局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环境违法行为案。
二、当事人:广东广物京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三、听证会时间:2025年5月8日9时15分
四、听证会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西路16号,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6楼605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出示身份证件。
(三)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并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特此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6日
联系电话:82666213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西路16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邮政编码:5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