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43
当事人:曾奕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12355143508510618
环评信用编号:BH047712
一、失信行为事实及证据
根据环评信用平台载明的信息及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发现当事人在环评信用平台提交的从业单位名称信息不真实。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说明、社保参保证明等证据材料予以证实。
我局于2025年4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失信行为记分事先告知书》(№ 20250477),告知查明的事实、记分情况及相关依据。在规定期限内,我局未收到当事人提出的书面陈述申辩意见。
二、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及处理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失信记分3分。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窗口,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