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广州生态环境”
微信订阅号
微博
“广州生态环境”
官方微博
粤商通
“广州生态环境”
粤商通
机器人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内容
【 字体: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排放口名称 主要排放污染物及排放浓度限值(水污染物浓度单位: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浓度单位:毫克/立方米,特别注明的除外。)

440100

2017000

006

排污许可证 普通 1#垃圾焚烧烟气排放口,2#垃圾焚烧烟气排放口。 主要大气污染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颗粒物 氯化氢 镉、铊及其化合物 汞及其化合物 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 二噁英类 一氧化碳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91440101

30434274

74

—— 刘学迅 2018年1月1日 2018年12月31日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正常 440100   该公司所产生的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排放限值 100 150 10 50 0.04 0.05 1 0.1ngTEQ/m3 80

       注:如不服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可在取得排污许可证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83555988)或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87533928、8753165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得停止本决定的履行。

分享到:
微信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