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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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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 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锚定“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标高追求,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全面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广州继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生态环境保障。

  2023年,广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继续在国家中心城市中保持最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QI达标率)为90.4%,同比提升6.6个百分点。20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5.0%,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保持为零,10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稳定达标,3条国控入海河流水质全部优良。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省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2年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各项污染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均位列全省第一。在2022年度全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获评优秀。

  一、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规划引领持续加强。深入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完成中期评估,总体进展良好。《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修订成果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三线一单”成果实施和应用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对“两高”项目进行清单式管理。

  (二)低碳城市建设深入推进。成功举办2023年明珠湾国际气候投融资大会。广州在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进展评估中被评为优良。广州企业连续10年100%完成碳配额履约。支持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参与全国碳市场登记结算机构、交易机构联建。上线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注册登记平台,完善广州碳普惠闭环发展,着力创新减排量消纳渠道。

  (三)试点示范取得新成效。流溪河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从化区、增城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南沙开发区入选全国首批产业园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作为生态环境部在广东省的唯一试点城市,顺利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工作。联合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成功申报第一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

  (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在全国首创生态环境综合许可“融e批”,实现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融合办理、并联审批。推动黄埔区、花都区2个产业园区纳入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为入园项目环评的优化简化提供有力保障;完成首例环评打捆审批,推动全市“攻城拔寨”项目获得环评批复或免于审批项目1500个。落实包容审慎政策,全市免罚案件、适用执法“观察期”后不予处罚案件、适用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案件数量逐年增加。

  (五)生态保护稳步开展。组织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服务落实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等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任务。与华南国家植物园共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修复科普示范基地。会同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8宗(累计42宗)。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印发实施《广州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以PM2.5控制为主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是移动源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在全省率先分阶段全面实施国Ⅲ柴油货车限行。全市新能源车占比达21%,巡游出租车实现100%纯电动化,网约纯电动出租车占比超90%。注销高排放营运柴油车1559辆,遥感监测柴油车约540万辆次,抽检柴油车4.18万辆次、车船机械油品2279个次;内河港口岸电设施实现全覆盖,完成交通拥堵点治理52个。二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不断深化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限值抽查2604家次,完成1379个涉挥发性有机物储罐排查评估、12个储罐治理,完成85家企业深度治理改造和57家企业简易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氮氧化物和扬尘污染监管持续加强印发实施《广州市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完成594个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巡查检查工地6.1万次。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印发实施《广州市2023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持续强化水质监测预警和污染源水环境监管,不断巩固考核断面全面达标成效。一是全力攻坚保障国考断面水质达标。采取技术攻关指导、下沉帮扶、市区镇村四级联动、多方协调、强力督导等攻坚措施,莲花山、官坦国考断面在全省8个重点攻坚断面中率先实现水质达标。二是水污染防治筹推进。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量25.9亿吨,氨氮削减量5.68万吨,污染物削减效能不断提升;全市继续完成清理整治“散乱污”场所1358个。推进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农药化肥减量以及实施河涌“清漂”、水域保洁等工作。重点区域一级支流基本消除劣V类。三是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开展陆域总氮减排攻关,增设并全力推动完成全市重点断面和重点区域一级支流总氮浓度目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总氮削减目标。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继续加强建立健全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优化调整管理规范,组织做好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工作。

  (三)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印发实施《广州市2023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确保土壤环境安全。有效防控新增土壤污染。公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52家,指导、督促其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工作;指导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开展边生产边管控修复试点工作。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印发实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联动监管方案(试行),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机制,不断优化评审服务,完成176个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编制出台相关地方标准,推动科学治污、绿色修复,减少修复土方量约13万方。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16个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依托大湾区(广州)地下水多层监测基地,在全国率先实现地下水一孔多层、20个指标自动化监测。四是有为创新管理污染地块深入实施我市首推的“净土开发”模式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简化调查,对建设用地领域的378个非工业行业小类用地实施简化调查,调查时间平均压减171天。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积极妥善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一是强化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切实解决小微企业收集难题。优化办理流程,做好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畅通省内外利用处置渠道,合计批准转移危险废物14.44万余吨。全市核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66.66万吨/年、收集能力57.41万吨/年,满足当前实际需求。二是扎实建设“无废城市”选取8个领域启动首轮“无废细胞”建设工作,培育“无废细胞”1442个。印发实施《广州市“无废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开展首批4家“无废园区”建设,推动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全链条管理。三是稳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深入组织排查全市涉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生产、加工使用企业情况,完成2022年度全市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五)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印发实施《广州市2023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从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强化噪声源头防控等八个方面细化工作措施。一是声环境功能区区划有序调整。对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划分情况进行评估,开展调整必要性分析,编制形成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初稿。高质量完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评估核定。是“绿色护考”行动持续开展。组织做好各类考试期间考点周边噪声和大气污染控制工作,受益考生70余万人次。

  三、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一)领导责任体系持续完善。全力推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1328件交办案件整治成效。深入推进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方案涉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组织完成2022年度广州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备。推动《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分别于2023年8月15日、11月1日正式施行。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修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等工作制度文件,印发公职律师工作制度。组织完成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服务42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并发布《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用修复指引(2023版)》。

  (三)全民行动体系不断健全。发挥“两微”新媒体矩阵功能,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获得媒体报道累计2277条,获“学习强国”平台转载新闻64条,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开展“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志愿服务和“送法上门”活动共26场。新增4家、合计34家单位获评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数量位居全省第一。指导全市11家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向公众开放,共接待国内外参观人员4.8万人次。围绕六五环境日、“无废城市”建设等主题,编印派发各类宣传资料共20820份。制定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在全市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中获评优秀等次。完善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工作专班机制,搭建平台让产(企)业“走出去”,举办广州-龙岩环保企业推介会、指导举办第十六届中国广州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组织节能环保企业参加2023年香港国际环保博览会等商业活动。

  (四)监督管理体系逐渐完备。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2宗。编制印发《2023年广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确定863家次重点单位并实施重点监管。督促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公开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依托广佛肇清云韶环保专责小组、广佛同城化等平台,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珠江流域总氮削减、跨市执法及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协同合作。推进生态环境区域联防联治,在2022年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绩效考核中获评“优秀”。

  四、锲而不舍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一)监测能力持续增强。依托大气环境预警防控网持续开展臭氧及前体物组分和PM2.5成分浓度的在线监测。持续开展温室气体浓度及通量监测。印发实施广州市国控和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为全国第一批城市,建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率先实现监测站(点)声源识别溯源全覆盖。按计划完成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数据联网年度任务,新增联网气站36个、水站55个。

  (二)信息平台继续优化。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不断探索数字化应用创新,白云分局的智慧生态监管平台系统和黄埔分局的环境污染防控决策支持平台被评为广东省生态环境数字政府建设区县优秀应用案例。完成智能监管调度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实现移动执法系统对接广州市区块链可信认证平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可溯源。健全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三)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加强。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新增专家50人次。生态环境科技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中期评估优秀,再获300万元支持开展3个重点项目。城市快速更新区污染地块全过程风险管控和安全利用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得生态环境部2023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申报项目5项。利用在线组分监测及离线采样分析,开展臭氧成因和PM2.5源解析研究,推进大气环境预警防控技术支撑项目建设。完成2023年度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研究报告。

  (四)监管执法效能不断提高。组织开展臭氧污染防治、重点断面交叉帮扶、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等执法行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污染源单位(项目)3736个并公开查处结果。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监管,完成省下达的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考核任务,处理在线监测预警任务约11万条。联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跨界区域环境污染联合执法。连续2年获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连续4年获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

  (五)风险防范能力加快提升。编修各类生态环境应急预案59个,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健全。开展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抽查和隐患排查评估,整改问题1355个。完成“南阳实践”河流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的遥感识别、现场调查及信息化工作,编制完成东江北干流流域、流溪河流域(广州段)南阳实践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备案环境风险源共计3580家,简化备案风险源近8000家。推动线上线下隐患整治动态闭环监管,组织排查企业1332家次,督导企业开展自查1163家次。组织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做好辐射安全隐患整改。全年会各分局共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30次,组织应急管理培训20场次,举办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大比武,组队参加省第四届环境应急大比武,取得团体二等奖。

  (六)信访矛盾问题妥善化解。制定、修订了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分类指引、有奖举报办法、突发信访事项应对预案等一批制度文件,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化、规范化。中央交办我市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5类45件案件均已化解。局领导包案的突出信访案件40宗均已办结。深入开展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以交通项目、环保治理项目为重点,共排查出19宗需关注项目,5宗列入台账管理。充分发挥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涉环境领域专项小组作用,妥善处理“楼企相邻”“楼路相近”问题。全年受理环境信访案件21001宗,均按时限办结。

  五、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一是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局领导班子和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学习心得交流和讨论发言,对37个课题调研近200次。查摆问题32个,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基评”反馈问题扎实整改。通报市“基评”工作反馈的2022年度基层评议机关作风工作评议结果,把“基评”反馈的机关作风存在问题作为主题教育“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制定细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三是党建引领持续赋能制定印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实施“党建+蓝天保卫战”等主题活动,围绕主责主业“破难题、促发展、办实事”,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分析研判业务工作会议81次,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把基层党建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规范。一是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稳步推进。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印发评星定级工作方案,对局系统52个在职党支部进行检查考核评分,水处党支部等21个党支部被评定为“五星党支部”。二是新一轮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印发《2023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全面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行动”为抓手,在局系统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创建“四强”党支部活动。三是基层党组织管理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完成荔湾、白云、番禺、从化等分局16个基层党组织及所属党员组织关系转隶接收工作,对天河、花都等分局基层党组织进行了重新调整设置。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强化主责意识。

  (三)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一是主体责任不断压实。组织召开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与32名基层党组织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开展局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全覆盖监督提醒谈话。二是廉政教育持续推进。组织局系统413名党员干部赴广州市法纪教育基地、杨匏安旧居陈列馆等地接受反腐倡廉教育。三是专项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全年开展涉中小微企业“吃拿卡要”问题、“逃逸式辞职”问题、主题教育政绩观和基层治理方面突出问题、公职人员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问题等4次专项整治,以点带面助推业务工作提质增效。四是纪检队伍建设继续加强。举办局系统纪检干部培训班,不断增强纪检干部执纪能力和业务本领。

  (四)干部队伍管理不断加强。是干部选拔、职级晋升和交流稳步推进。完成局系统部分领导干部选拔和职级干部晋升工作。有序推动局机关和分局干部、分局干部和区直部门干部交流。完成局系统新招录公务员、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等工作。二是局系统干部能力本领不断提升。在四川大学和福建古田干部学院分别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完成党的二十大专题培训、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和“学报告、学党章”网上考学活动。三是考核和评先评优机制不断优化。在局系统组织开展“苦干实干、争先创优”活动。优化公务员考核机制,顺利完成局系统2023年平时考核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四是完成机构改革后续各项工作。完成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干部人事档案移交接收和分局原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转隶收尾工作。完成市环科院转企改制并正式移交广州产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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