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市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2012年,全市环保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型城市化发展为统领,全面落实“12338”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制定实施“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总量减排方案及空气污染综合防治5年方案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深入推进空气、水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推动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验收,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
一、环境保护统一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召开高规格的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书记、陈建华市长出席并讲话,明确了“十二五”我市环保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陈建华市长主持召开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专家座谈会,邀请10位院士、专家,就广州如何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把脉问诊”;将涉及各专项环保工作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整合,成立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陈建华市长任组长并召开第一次会议,明确实行重大环保事项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的综合决策机制,并在领导小组框架内下设大气治理、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固体废弃物处置等四个专项办公室,分别由市环保局、水务局、农业局、城管委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实现了各负其责、分工配合。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项环保工作扎实推进。
二、空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
(一)研究制定新一轮空气污染综合防治5年工作方案。市环保局紧密结合国家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广大市民的愿望,借鉴国内外城市的先进经验,按照“一年打好基础、三年发展提升、五年有效控制”的目标,以防控PM2.5等污染为抓手,制定了《广州市2012-2016年空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从深化治理、强化监管、生态建设、重污染天气减排、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科技支撑、加强能力建设、发动公众参与、强化组织领导等方面推出空气整治“组合拳”,提出10大防治行动、42项具体措施、8大保障措施和近3000项治理、监管、法规、科技支撑项目,涉及12个区、县级市政府和近30个职能部门。
(二)深化工业污染治理。进一步强化火电机组和重点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升级改造与运行管理,组织企业制定“十二五”期间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计划。督促有关电力企业完成降氮脱硝升级改造工程,将脱硝效率提高至80%以上。督促电力企业实施布袋除尘改造工程,进一步削减颗粒物排放。
(三)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继续推进市区产业“退二进三”,第二批“退二”的72家影响环保类企业中,已有59家企业关停、搬迁或转型,其余13家正抓紧推进。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圆满完成,15家企业已全部关停。
(四)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推进车用燃油升级工作,在10座加油站试点供应粤Ⅳ标准车用柴油。深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197万辆汽车核发了环保标志;在黄埔、萝岗区和从化、增城市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全市黄标车限行区面积扩大到423平方公里;建设黄标车“冲禁令”自动识别抓拍系统,共查处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行为3.7万宗。通过实施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措施,控制汽车数量过快增长,同时出台黄标车淘汰更新优惠政策,鼓励车主提前淘汰黄标车。进一步健全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查与维护制度,对132.2万辆汽车进行排气检测。继续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抽检执法,共抽检汽车4.86万辆,责令2386辆排气超标车辆限期维修合格。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1760辆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投入使用。中山大道BRT试验线获联合国2012年应对气候变化环保“灯塔奖”。
(五)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组织各区(县级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摸查,建立重点排放源清单。194家市控重点排放企业全部完成整改,督促广州石化制定3号罐区油气回收及氮封工程计划、南沙区小虎岛化工区申报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综合试点。对省控、市控321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实行溶剂使用登记报告制度,组织进行达标整改验收。
(六)健全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机制。越秀、海珠、荔湾和天河区9个餐饮业集中区域共173家餐饮业户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初步建立起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餐饮业环境监管模式,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得到较大缓解,上述四个试点区的餐饮业投诉同比分别下降42.4%、59.8%、55.8%、46.1%。制定《关于全面推进餐饮业环境管理进一步强化污染综合整治的意见》,采取10方面措施,全面推进餐饮业环保管理。
(七)全方位控制扬尘污染。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管理工作,要求各区、县级市完成辖内扬尘污染源的全面排查,从施工工地、道路保洁、料堆尘污染控制、裸土硬化等方面强化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督促各区、县级市和大型企业、港口码头对其建设工地和煤炭堆场进行自查自纠。
通过深入开展空气污染综合防治,进一步促进广州“天更蓝”。按照现行标准评价,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6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4%,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按照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10个国控点的环境空气优良率在65.3%~72.7%之间。
三、花城绿城水城建设稳步推进
(一)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印发实施《广州市2011-2012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等6方面任务,珠江广州河段水质稳定保持在Ⅳ类水平。启动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工作,完成沙湾水道饮用水源保护区示范性标志建设。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及涉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执法行动,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推进东濠涌二期、荔枝湾涌三期等河涌综合整治,启动城市深隧系统排水工程规划建设。海珠湿地一期建成开放,云岭湖、金山湖全面完工。海珠湖建设投运我市第一个景观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控水质状况。
(二)全面实施噪声污染防治。印发《广州市2012年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59项降噪重点工程,深化噪声治理。组织开展高考环保护考行动,58个高考考场噪声均达标。全市区域声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8.9分贝,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三)强化辐射环境监管。对全市环境γ辐射剂量率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未发现异常情况。开展全市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大检查专项行动,重点对放射源和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单位进行检查,加快推进密封性放射源电子标签管理,积极构建辐射环境管理信息平台。
(四)加强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逐步完善GIS信息系统及规范化管理工作,200多家危险废物重点产生企业和26家持证经营企业通过验收。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城镇污水污泥处置企业规范污泥贮存、转移、处理处置工作,严厉打击污泥非法倾倒行为。广泛宣传发动,凝聚社会共识,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一批资源热力电厂建设项目积极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等建设改造项目全面铺开。
(五)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编制实施《广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2012-2015年)》。淘汰79家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的落后产能,实施35个重点项目,削减总铬排放量318.75千克、铅排放量361.1千克。试点开展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监测。
(六)深化生态环保建设。累计安排市级补助资金9.6亿元,建成339个行政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41%。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农村清洁百日行动。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划定生猪禁养区,对于在禁养区内的养殖场,一律实行关闭或搬迁。积极推动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花都区梯面镇成为我市首个荣获“国家级生态镇”称号的乡镇。制定实施《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在9个区、2个县级市共122条行政村或社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四、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如期完成
(一)建立“十二五”及年度减排工作机制,分解落实减排任务。印发实施《广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广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十二五”减排责任。按照“严审批、抓工程、调结构、强监管”的总体要求,印发《广州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提出4方面37条具体减排措施,涉及222项减排工程项目,全面部署、分步推进减排工作。
(二)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强化工程减排。加快推进规划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完善已建成的47家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强化对18家全口径火电企业脱硫、脱硝设施的精细化管理,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减排,纳入计划的9家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均已建成投运。启动农业源治理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燕都奶牛场等19个规模化养殖场雨污分流及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结构减排。纳入年度减排计划的22个主要水污染物结构减排项目、48个主要大气污染物结构减排项目均已完成。以增城新塘纺织印染企业综合整治为重点,推动现有企业群集约化、进园区、实行清洁能源改造。
(四)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深化监管减排。督促810家重点企业投入21亿元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环保监控平台,向49家新增国控企业、83家省控企业和43家20蒸吨/小时以上(含20蒸吨/小时)锅炉企业下达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任务。严格核查4蒸吨/小时以下和使用8年以上的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情况,防止死灰复燃。
经测算,预计2012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1年分别下降6%、4%、3%和7%,能全面完成省下达的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五、环境保护优化转型升级作用日益显现
(一)积极主动服务,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完善环评受理、咨询、服务、催办、约谈、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绿色通道”制度,实行提前介入、积极跟进、主动服务,大力推进“三个重大突破”,保障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骨干项目和关系群众生活的公益项目的顺利实施。广汽丰田发动机、广州香港马会马匹运动训练场项目、国家超级计算机中心、广州电网输变电工程、农民工博物馆及配套工程等纳入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或预备项目计划的项目已基本完成环评审批手续。
(二)严格环保准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制定《提高环保审批门槛强化PM2.5污染源头控制推动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意见》,强化PM2.5污染源头控制。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724个,涉及总投资2463.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8.9亿元;否决环评203个。通过严格审批新建项目环评,为现代产业项目建设腾出了环境容量。
(三)推动规划环评,优化产业布局。积极推进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广州市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站发展规划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顺利推动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在污染控制、城市布局合理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的导向作用。
(四)规范环保验收,强化全程监管。严把验收审批关,提高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质量和“三同时”执行率,对市本级2004年至2011年间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排查,对逾期未申报验收的依法立案查处。全市共批准竣工环保验收项目2065个,总投资868.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3.9亿元;不同意验收58个。
六、环保监督执法全面加强
(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党的十八大等重要时期我市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开展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专项执法行动,对4家存在违法违规检测行为的检测机构进行立案查处。对流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10个镇(街)59个行政村905家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关停违法企业14家。全市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141190人次,检查企业87495家次,查处企业2898家,作出行政处罚2393宗,责令“双停”企业(项目)1216家(个)。
(二)持续开展挂牌督办。督促完成广州清远交界区域高浓度含镍废水塘水体环境修复工程,水塘和巴江河流域水体中镍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市环保局与市监察局联合对巴江河、新街河重金属污染整治等5个突出环境问题以及广州石井水泥公司等20家重点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花都区对巴江河、新街河流域34家电镀企业进行停产整顿,巴江河流域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深入开展全市34家铅蓄电池加工、组装及回收企业污染整治。对2007年以来环保挂牌督办问题开展后督察,防止污染反弹。
(三)努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进一步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认真查处公众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做到及时接报、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坚持每月开展局领导接访、每季度开展信访回访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深入开展环境信访维稳特别是“百日防护期”工作,努力化解涉环保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环境信访问题100%稳控。全年环保部门共受理群众投诉14798件,均能及时办理。
(四)全力保障环境安全。环境应急监察、应急监测队伍24小时备勤,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接报后迅速应急响应。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全市557家环境风险源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重点污染源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健全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并组织12个区、县级市环保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大演练。全年共接报突发环境事件40宗,均得到妥善处置。
(五)不断完善环保法规政策体系。开展《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地方性法规修订及《广州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制订工作。受环境保护部委托,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草稿)》起草工作。积极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已有11家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七、环保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力度不断加大
(一)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在全国率先按照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全面公布10个国控监测点的监测结果,并不断改版升级政务网站空气质量数据发布系统。在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公布的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指数评价结果中,广州名列全国第一。市环保局政务网站被评为省市级委办厅局“2012年度中国政府网站优秀奖”,并获评为广东省地市环保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第一名、全市一类市直部门网站绩效评估第一名。
(二)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举办以“走新型城市化之路,建绿色生态新广州”为主题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公众参与大型宣传活动,--书记为10个市级“绿色社区”授牌;陈建华市长发表纪念世界环境日讲话,呼吁全体市民以实际行动关心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通过开展“治理PM2.5,请你出一招”公众参与活动、“治理PM2.5政府在行动”宣传活动、“我为治理PM2.5献计献策”中小学生征文活动等多场次、多类型、多样化的宣传参与活动,不断扩大群众知晓面和参与度。开通运行“广州环保”微博,实现与网络群众的良性互动。
(三)大力推进区域污染联防联控。认真落实《广佛肇经济圈环境保护合作规划(2010-2020年)》。广佛已共同完成广佛交界顺德水道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广佛肇三市共同建立区域水环境质量监控网,实现对现有跨境水监测断面的数据共享与交流。依托“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质量状况发布平台”,实现广佛肇三地空气质量状况实时共享和查询。初步建立广佛肇区域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系统,互通危险废物转移信息,共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资源。
八、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环保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市环保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服务“满意率”连续9年100%。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荣获广州市“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被评为“全国‘十一五’环保科技工作先进单位”。
(二)进一步提升环保能力建设水平。积极优化和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在人口、人流密集敏感区域及交通干线周边新建19个空气监测站点,全市按照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布信息的点位达29个,我市成为国内率先设立路边监测站并发布实时数据的城市。广州市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选址大学城建设。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一期工程投入运行,将为我市无法综合利用和再处置的危险废物提供最终的安全处置出路。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逐步建立完善环保行政审批电子监督平台。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共梳理权力事项122项,查找廉政风险点207个,制定防控措施229条,环保队伍廉政风险意识大大增强。
2013年广州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新型城市化发展“1+15”政策文件体系,坚持“天更蓝、水更清、路更畅、房更靓、城更美”工作方针,树立“大环保”理念,更加注重污染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控制,更加注重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更加注重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环境的新期待,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低碳、智慧、幸福的美丽广州。
一、以促进“天更蓝”、“水更清”、“城更美”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从更高标准、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着手,深入推进空气、水及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1. 深入开展空气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落实《广州市2012—2016年空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加快推进10大防治行动。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增加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的供应量,加大力度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对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对禁燃区内工业锅炉、窑炉分批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对列入广东省工业锅炉污染整治方案中的447台工业锅炉开展专项治理。从7月份起全面推广使用粤Ⅳ标准车用柴油,对柴油车实施国Ⅳ标准;继续实施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及黄标车淘汰更新的优惠政策;从4月份起使用黄标车“冲禁令”抓拍系统开展监管执法,12月底前进一步扩大市中心区黄标车限行范围。落实《关于全面推进餐饮业环境管理进一步强化污染综合整治的意见》10条具体措施,强化餐饮业污染治理。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管理工作,加大扬尘控制力度。督促各区(县级市)完成辖内50%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申报、源排放清单完善及整改工作验收,督促广石化、广汽本田、广汽丰田、广汽客车等重点企业建立市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示范工程。新增建2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在广州塔建立3层垂直子站,研究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预警预报体系及信息发布机制。科学编制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密切关注中科院“大气灰霾追因与控制”专项课题研究进展,强化PM2.5等复合污染物防治。
2. 强化水环境治理。贯彻落实《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及一级保护区物理围网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备用水源管理,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强化湖泊、水库富营养化监测,推进重点水库入库河流水质监测,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试点建设东濠涌深隧排水系统工程,推进荔枝湾涌三期、东濠涌二期、石井河截污工程建设和猎德涌升级改造,推进花都湖、增城挂绿湖、智慧城东湖、黄埔龙头湖和万绿湖直饮水、广州北江引水、北部自来水厂等工程建设。以陆源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海洋环境保护。
3. 优化生活居住环境。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加强噪声、油烟、扬尘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和群众幸福感。从规划设计、建筑施工、项目审批等方面实施源头防治,及时查处各类噪声扰民问题。继续推进森林进城、森林围城,推进一批岭南花园、森林公园以及城市主要出入口门户景观、带状绿地、立体绿化等建设,加快海珠生态城、芳村花地生态区、长洲湿地公园建设。
4.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保护。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促进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加大农村污水治理力度,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引导和鼓励科学施肥施药和合理养殖种植,加强土壤、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推进全市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监测。投入3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永乐村等农村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力争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生态示范项目。抓好122条美丽乡村试点建设。
二、以推动转型升级为导向,进一步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综合作用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优化”、“助推”、“扩容”和“增值” 的作用,着力推动保增长、转方式、促转型。
5. 强化环保规划引导功能。深入推进“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制定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将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县级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做好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加快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
6. 深入推进规划环评。加快推进我市垃圾焚烧等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环评。推进重大发展平台建设,推动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广州金融城、花都经济开发区升级、从化经济开发区扩区等规划环评工作。
7. 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完善重大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机制,深入开展“暖企”、“暖项目”行动。继续大力推进“三个重大突破”,服务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城市道路等重大交通设施,能源供应、汽车制造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协调环境保护部加快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等5条线路的环评审批,做好第二、第三、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及大田山餐厨垃圾试点项目、深层隧道排水系统东濠涌试验段等环评审批,协调做好西村燃气能源站、黄埔电厂燃气热电联产项目、鳌头分布式能源站等环评审批。
8. 充分发挥环评审批把关作用。建立建设项目与减排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高耗资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进一步创新和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订我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分级审批名录,强化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深化审批后续管理,探索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竣工环保验收机制,落实全过程监管。
9.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推动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制定促进和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扶持环保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支持环保产业高新技术示范工程和装备国产化项目,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规模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环保龙头企业及上市公司。大力推动环保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积极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及减少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行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模式,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产业化进程。
三、以完善机制为着力点,进一步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打好总量减排“组合拳”,力争到2013年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2年下降2%、4%、6%和5%,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10. 分解落实减排任务。按照省下达的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科学合理制定2013年减排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县级市)政府和重点企业。
11. 健全污染减排部门联动机制。建立环保、农业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政府密切配合的农业源减排共同推进机制,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源污染减排。进一步完善环保、水务部门沟通协作的污水处理减排工作机制,督促运行负荷偏低的镇级污水处理厂所在区、县级市政府制定落实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计划和雨污分流建设计划,确保充分发挥减排效益。进一步加强环保、公安、经贸、交通等部门协调联动的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机制,加强源头污染控制,健全在用车环保达标管理体系。
12. 细化工程减排。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完善,改造现有污水处理厂,强化脱氮除磷效果,提高生活源氨氮等污染物去除率,确保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时间、进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差和处理水量达到要求。推进工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按时完成脱硝设施升级改造。督促已上脱硫脱硝设施企业加强监管,巩固减排成果。加大造纸、印染、化工、食品等重点企业工艺技术改造,从根本上促进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13. 深化结构减排。推行现有企业群集约化和燃料清洁化,推动新塘环保工业园及周边地区集中供热,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小热电、小锅炉。积极推进燃煤机组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取消及脱硫系统“一炉一塔”改造,进一步提高综合脱硫效率。加强对“退二”企业和“退二”承接园区的监管,巩固“退二”环保成果。
14. 强化监管减排。加大污水处理厂、火电厂中控系统及在线监控系统监管力度。依法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提高非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水平。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黄标车限行和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查与维护制度(I/M制度)。完成2012年启动的第一、二批共343家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加快推进第三批50家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以综合防治为手段,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能力
不断增强环境保护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预见性,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多管齐下预防和治理环境问题。
15. 健全环保法规体系。稳步推进《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地方性法规修订及《广州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制定工作。
16. 强化环保执法监管。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制定市环保局、市监察局联合挂牌督办工作制度,对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加强环保后督查。开展全市化学品生产企业环境管理状况调查,强化化学品环保监管。
17. 妥善维护群众权益。改造升级12369信访投诉系统,实现市、区两级环保部门信访工作的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完善信访案件领导包案、接访、约访、下访、回访等工作机制,及时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处理重信重访问题。
18. 强化环境安全管理。以“重防范、建体系、强基础、保安全”为主线,坚持环境应急值守,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推动平安广州建设,确保全市环境安全。强化辐射环境监管,加强核技术利用项目及输变电、通信和广电类建设项目全过程辐射环境管理,加快各区(县级市)辐射监测、监管及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危险废物、严控废物、医疗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严控废物特别是污水处理、印染、造纸等污泥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污泥稳定化、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措施;从事污泥运输的车辆、船舶应当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洒等措施,并进行全过程监控。
19. 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开展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逐步建立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等机制,从信贷、税收、保险、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积极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全面、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加大财政资金补助力度,撬动企业配套投入资金加强污染治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污染末端治理向全过程防治转变。
五、以发动公众参与为突破口,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
全方位、多角度发动公众参与,在全社会广泛树立环保自觉,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
20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友好企业”创建等各种形式的全民环保行动,倡导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加强环境文化建设,实现环境宣传向理性及指导性转变,引导理性思考,广泛发动社会参与。
21.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完善环保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征询公众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质量公报和企业环境行为公告等制度,强化环保网站及官方微博的运行管理,健全公众参与、舆情研判和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推动环保信息公开,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2. 大力推进区域合作。进一步加强区域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协调合作,落实《广州、佛山跨界水污染综合整治专项方案(2013—2020年)》,强化珠江水系和珠三角城市空气污染联防联治,逐步完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六、以提升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推动环保事业加快发展
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环保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具有广州特色的环保新路。
23.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厉行勤俭节约,提高责任担当,建设廉洁环保。继续推进市环保局系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实现环保监管广覆盖。
24. 强化环保能力建设。完成生态环境感知监控工程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实现相应环境信息资源数据库和环境感知监控管理平台的项目立项。大力推进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环保政务综合平台建设,构建直观便利的行政许可网上办事大厅。加强区(县级市)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督促尚未达标的抓紧进度。加快推进广州市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项目前期工作,力争于10月底前动工建设,进一步完善空气、水、辐射、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
25. 完善环保综合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平台载体功能及议事协调作用,强化环保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全方位推进工作落实。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率先建立广州地区校地协同创新机制,建立健全与广州市情相适应的环保战略体系、全防全控的污染防治体系、先进完备的环境管理体系。大力实施生态环保工程,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城市布局、产业结构及生产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