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环保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新型城市化发展为统领,注重污染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控制,注重以环保优化发展,注重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环境的新期待,全面实施各项污染防治举措,推动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综合决策机制不断强化
充分发挥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平台载体功能及议事协调作用,分别于2013年3月、11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重大环保工作事项;市环保、水务、农业、城管等部门积极履行领导小组大气治理、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固体废弃物处置专项办公室职责,牵头推进各专项工作。市领导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共作出批示87次。
二、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
《广州市2012-2016年空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10大防治行动和近3000项治理、监管、法规、科技支撑项目顺利推进。天河区、番禺区、越秀区、萝岗区、海珠区、黄埔区、荔湾区率先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天河区基本建成“无燃煤区”。342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完成治理。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从2013年7月起对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实施国Ⅳ标准,实现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全覆盖;从2013年3月起对燃气汽车实施国Ⅴ标准;黄标车限行区面积达423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的42%;使用电子警察开展黄标车限行执法,查处黄标车违规行为2.56万宗;对146.8万辆汽车进行排气检测,总合格率达99.7%。市政府出台《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完成250餐位以上大型餐饮业户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污染整治;荔湾区、海珠区油烟污染整治经验在全市推广。实施7个领域59项监管措施,强化扬尘污染控制。市政府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有序推进。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60天,同比增加4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1.2%,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未出现重度污染(2012年出现3天重度污染),整体空气质量略好于上年。
三、环境水体质量保持稳定
制定《广州市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从9个方面提出46项任务,以黑臭河涌、广佛跨界水体整治为重点,实施51条河流河涌治理工程。完成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171块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设置及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组织开展流溪河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广佛跨界区域16条污染较重河流等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河涌水质监测,从5月份起每月发布全市50条主要河涌水质监测信息,并以此指导河涌整治工作。从10月份起对流溪河、白坭河的4个监测断面实施每日监测。珠江广州河段全河段平均水质为Ⅳ类,主要江河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四、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印发实施《广州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推进28条减排措施、181个重点减排项目,完成2013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任务。实施火电厂脱硫脱硝设施精细化管理,全市19家全口径火电企业48台机组已全部建成脱硫脱硝设施,新增取消烟气脱硫旁路机组2825兆瓦。第二、三批114家影响环保类企业已有70家完成“退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全市现有47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470.18万吨/日,平均处理负荷78.69%。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治理,对全市生猪养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完成1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增城市大力开展“散小乱”养殖场规范整治工作,累计清拆养猪场7288家,减少生猪存栏数187万头,复原复绿面积达462万平方米。
五、优化发展作用日益凸显
我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城市,开展《广州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2-2030年)》编制工作。《广州市“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规划》及《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经市政府印发实施。大力推动“2+3+9”战略性发展平台及电力、垃圾处理、港口等重点园区、行业专项规划环评,助推高标准建设,从源头预防环境问题。印发《关于严格环保审批强化PM2.5污染源头控制的意见》,以PM2.5污染防治为重要抓手,加强源头控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提速率达36.8%,对外服务群众满意率连续五年100%。积极服务“三个重大突破”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地铁五条新线工程获得批复;完成凤凰山隧道、同德围高架等重大交通设施,第四、第六资源热力电厂和大田山餐厨废弃物处理、深隧东濠涌试验段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广汽、广菲等重大支柱产业项目,鳌头分布式能源站、黄埔电厂热电联产等重大能源设施项目,南钢保障房、第八医院迁建等重点民生工程环评审批。列入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的125项(174个)项目环评有序推进,124个完成环评审批。全年共审批总投资3736.634亿元的项目环评3302个,批准总投资843.091亿的竣工环保验收项目1833个,否决项目环评136个、验收38个。积极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支持1家环保骨干企业在香港上市。
六、环保监管力度持续加大
坚持“铁腕治污”,检查企业85298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619宗,处罚金额5480万元,查处案件数与处罚金额分别同比增长了25%和1.5%,责令停产、停用企业(项目)1104家(个)。制定了落实2013年省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工作方案,对省挂牌督办的广佛交界区域水污染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联合市监察局对突出环境问题和重点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公布67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督促企业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贯彻环境污染犯罪“两高”司法解释,会同公检法部门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已移送环境犯罪案件11宗,有力提升环保执法威慑力。强化辐射环境监管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固体废物GIS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转移联单电子化。271家重点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妥善处理16676件次环境信访投诉,努力维护群众群益。有效处置广西贺江水污染等49宗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七、城乡环境面貌逐步改善
实施防治噪声污染12项工作、26个重点项目,开展高考等考场周边环境污染控制工作;城市区域声环境和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9分贝和68.8分贝,达到较好(二级)水平;夜间为47.7分贝和59.9分贝,分别达到一般(三级)和较好(二级)水平,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初步制定《广州市土壤清洁行动计划》,明确土壤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完成白云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配合农业部门逐步推进土壤污染摸查工作。扎实推进电镀行业企业污染物深度处理和落后产能淘汰,完成淘汰落后产能项目79个,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9个,污染源综合整治(新、扩建)项目10个,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重金属规划实施考核任务。强化区域污染联防联控,与东莞市共同推动火电厂脱硝,整治区域空气污染;与清远市共同整治乐排河——巴江河沿岸污染企业,互通交界水质信息,联合整治七星岗含镍水塘;与河源市签订环保合作协议。
八、环境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向主流媒体发布新闻通稿30篇,拍摄制作环保电视专题片4部,发布政务微博2255条,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0宗,《珠江环境报》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刊载稿件500多篇;推进环境质量显示屏进校园、进社区,推出“空气质量平台手机版”,方便群众即时了解环境状况、获取健康指引。创建广州市绿色社区29个。市环保局政务网站被评为2013年度中国政务网站优秀奖、广东省地市环保部门优秀网站。
九、环保能力建设扎实推进
局执法监察支队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一级验收;番禺、萝岗等8个区、县级市环保局通过一级或二级验收。市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已奠基。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一期工程投入试运行。在全市原有29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基础上,新建2个监测站和广州塔垂直自动监测3个梯度站,不断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