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开展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和文明城市的目标,大力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为增创我市环境新优势,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2003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任务为主线,加大环境保护参与社会经济发展重大决策的力度;建立和实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改善总体环境质量,力争空气质量优、良的比例比2002年有所增加,继续改善珠江广州河段水质,进一步降低区域环境和交通噪声;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保目标任务,力争各项环保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市委八次党代会精神,促进我市环境保护各项事业的新发展
坚持以理论创新为先导、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大力推进环保工作的改革和创新,实现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要坚持理论创新。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同样是发展生产力重要内容的全面的发展观,防止片面地将其与发展对立起来,并将之当作是妨碍发展的错误思想;树立生态环境既是资源也是资本的价值观,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提高城市和区域综合竞争力、打造经济中心、文化名城和山水之都的巨大无形资产;树立破坏生态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树立依靠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生态环境保护可以突破“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传统模式,从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观念;树立循环经济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生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要坚持制度创新。一是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努力提高环境保护参与政府重大决策中的程度和地位,切实将预防为主的思想和方针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和决策阶段;二是完善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改进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加快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进程;重点污染源要逐步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三是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重大环境保护事务公示、听证、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制度,提高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和民主决策的水平;四是建立重点工程环境监理制度,加强主体工程在建设期间的环境监理工作,确保有关环保措施落到实处;五是通过开展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和设施运营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利用我市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优势,进一步完善“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受益”的制度,推进我市环保投入的多元化和污染治理的市场化、产业化和专业化;六是逐步建立单位产值排污量的定量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法,将日益珍贵的环境容量资源配置给经济效益大、污染排放少的行业或企业。
二、加强对政府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领导,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领导者充分认识政府任期环保目标任务,是逐步实现把广州市建设成最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城市的基础。能否按市政府总体要求完成环保目标任务,直接关系到2010年一大变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都要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任期目标任务,作为本级政府和本部门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市政府的目标要求,制定实施方案,逐项认真组织落实。要切实加强协调和督促落实,抓好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评。为正式申报环保模范城市做好充分准备。同时,从化市要加大创模工作力度,力争按照原定计划在今年完成创建县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申报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环境法制工作,强化依法管理环境的能力
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组织《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饮用水源防治条例》、《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三部地方法规的修订工作;开展《社会服务业废油脂环境管理办法》和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等规章的立法工作;要加强对我市环境保护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回顾评价和专题研究,推进相关的立法和政策研究。
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和规划环评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强化对占全市污染负荷65%以上的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并以此推进环境监理上新台阶;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提高设施运行率和治理效果;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执法专项检查,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加强环境监理队伍和能力建设,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系统,配备各类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装备,提高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
落实环保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办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认真处理群众环境投诉。建立和完善网上污染投诉与电话投诉自动受理系统及信访处理指挥网络系统,提高处理群众环境投诉和热点环境问题的能力。
四、认真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切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9月1日将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是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两部重要法律。
对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今年要着手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紧研究和制定我市专项规划环评的指导体系和目录清单、评价导则和审批办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性工作;二是尽快建立我市规划环评的专家库,为开展环评的审查工作提供专家资源;三是落实“生态优先、环保同步”的原则,以南部区域环评为带动,组织开展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抓紧开展重点开发区域、流域和敏感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一是要结合我市实际,抓紧制定相配套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是各级政府要依照该法督促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提高企业治污水平,并加大ISO14000认证的宣传和创建工作力度;三是要加大以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的支持力度。四是以广州石化总厂、珠江啤酒集团等企业为试点,通过试点取得经验以点带面推进清洁生产的落实。
五、深化环保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控制新污染
要适应入世及政府职能的转变,深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级审批办法》和《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析市、区、县级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分类及管理要求,理顺审批管理权限;实施《广州市建设项目申请受理管理办法》等规定,改革和简化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对污染环境的新项目的控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提高环评报审率、审批率和建设项目环保合格验收率;配合全市开展网上并联审批工作,建立环保建设项目受理、审批、验收、管理政务公开的信息系统,开展网上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逐步实现市、区、县级市的联网审批。
组织开展《广州市污染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证管理研究》、《地块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及《企业污染控制与排污许可管理研究》,探索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改革的新路子。
六、推进重点污染企业全面达标工作,为建设现代化大都市腾出环境容量
按照省下达的“十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修编广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各区、县级市要制定相应的计划和落实方案,确保年度排污总量削减计划的落实。全市污染负荷65%以上的20家重点污染企业(附表1),要制定全面达标工作计划,并逐年抓好落实,为在2005年实现全面达标奠定坚实基础,其中对我市创模工作影响较大的污染企业必须在2004年提前全面达标。
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环境容量,依法关闭和淘汰污染重、效益差的小企业和落后工艺,进一步降低污染负荷。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禁止新建单机容量13.5万千瓦及以下的燃煤燃油机组,并对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燃油发电机组进行妥善处置。全市现有的高能耗、重污染的燃煤锅炉,必须在年内按计划逐步淘汰。
加强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全面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的环境监督管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总量。
加强环境监控技术手段建设,推进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市环保局抓好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建设和安装工作。各区、县级市也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推进重点污染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的工作。
七、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综合整治珠江的决定,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珠江综合整治工作的决定》,年内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和河涌整治工作。围绕实现2005年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大于170万吨/日、处理率不低于70%的工作目标,今年底建成沥窖污水处理厂一期(20万吨/日)工程、猎德污水处理厂二期(22万吨/日)工程以及西朗污水处理厂一期(20万吨/日)、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三期(22万吨/日)工程,并力争猎德二期与西朗一期在年底投入运行。同时,要建成我市四大污水处理厂主干污水收集系统,完成12座污水泵站的建设。开展猎德污水处理厂三期(20万吨/日)、黄埔区大沙地污水处理厂(20万吨/日)建设前期工作,推进江高、市桥、增城、从化以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按照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珠江整治责任书》的规定,设镇的区和县级市要加强规划和计划安排,落实万人以上的城镇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工作。
要重点推进四大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内东濠涌、沙河涌(沙河路以南)、新市涌、景泰涌、驷马涌、石井河(黄石路以南)、马涌、芳村珠江边塞坝涌、下市涌、大涌口涌、沙涌、东朗涌、五眼桥涌、葵蓬涌、东教涌、花地涌、秀水涌、涞涌(临时截污)等河涌截污工程,完成赤岗涌、石井河、乌涌(科学城段)、员村涌等河涌整治和绿化景观工程建设。
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完成流溪河堤岸综合整治年度工程计划,确保两岸设置100至300米宽的防护带;全面清理整顿流溪河两岸禽畜养殖业,清除流溪河河面、沙洲以及沿岸50米以内的禽畜饲养场;加大流溪河流域工业污染源治理、河涌整治和生活污水治理力度。
控制东江北干流沿岸水污染行业的发展,加快推进西洲印染洗水行业环保工业园的建设和工业项目进园工作。强化对沙湾水道饮用水源的保护,抓紧有关研究工作,划定蕉门水道饮用水源控制保护区范围。6月底前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畜禽养殖场。10月底前实现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达标排放。禁止审批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业企业,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和水源保护区内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加快水源涵养林的建设。
三是强化重点水污染企业治理。根据《广州市重点污染企业全面达标工作方案》,重点抓好广州造纸有限公司等15家占广州市工业水污染负荷65%以上的重点水污染企业的治理工作。强化对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珠江和流溪河两岸以及目前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企业治理,尤其是加大西部饮用水源地的西城纸厂、横沙纸厂等污染源整治力度。
八、以控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对“亚洲城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组委会的承诺和国家环保总局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的有关要求。以废气排放大户的脱硫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全面达标”和分阶段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工作。以黄埔发电厂等57家废气排放大户脱硫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我市工业、饮食服务业的脱硫工作,并督促有关企业在安装使用脱硫装置之前必须使用低硫燃料和脱、固硫剂,力争二氧化硫总量排放控制在年20万吨以下。同时实施工业、饮食服务业锅炉的低氮燃烧和节能降耗。
继续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力度。全面推进机动车排气简易工况法检测工作,进一步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特别是要控制氮氧化物的排气;狠抓公交车的整治和更新改造,实现公交车“清洁化”;要在全国率先使用含硫量低于0.05%的车用柴油,有效降低柴油车排气污染;重点控制高排放机动车污染,全面提高机动车道路抽检工作水平;结合简易工况法的实施,研究和提高我市I/M工作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标准,继续做好新车申报审核工作,从源头控制机动车的污染。
全面推进饮食服务业的油烟治理和锅炉能源“清洁化”工作。在总结油烟治理、运行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要全面推进油烟治理及其运行管理市场化工作;继续探索饮食服务业锅炉使用清洁能源的可行性,深化饮食服务业“油改气”工作成果。
继续深化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通过修订《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推进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措施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市环保、建设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加大对城市扬尘防治监督执法的工作力度。
九、加快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中心的建设,努力做好固体废物及辐射污染防治工作
抓好广州市安全处置中心首期焚烧系统、安全填埋场、废弃物预处理厂、污水处理站等四个部分的设计、招标和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营运、管理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年内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推广越秀区餐饮服务业废油脂收集处置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全面加强餐饮服务业废油脂的收集、运输、加工和产品流向的规范化管理,防止餐饮服务业废油脂回流食用油市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组织开展禽畜粪便综合利用可行性研究,率先在我市探索出禽畜粪便污染治理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的管理模式和经验。
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的规定,白云区和增城市的医疗废物今年纳入集中焚烧管理,使医疗废物的集中收集、处置范围扩大到十区和两个县级市。加强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规范含铜废物、废矿物油和船舶含油污水,以及全市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强化辐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制度。
十、推进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防范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
做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工作,开展国家级环境优美小城镇的创建和我市中心镇建设中的环保工作;继续组织开展生态示范区、镇、村、场、园的创建,建立市级生态示范区、镇、村、场、园评审和考核标准;结合“城中村”改造,开展城市绿化、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规划与建设工作。
要加强农村环境管理与生态保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农药、化肥、禽畜养殖、秸秆焚烧、农膜使用等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加强对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污染的监测与控制;大力推进生态农业的建设,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为突破口,逐步开展生态环境监理工作,对采石场、规模化禽畜养殖场和农药化肥造成对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要依法加强查处。
十一、加强环境监测、科研、统计信息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为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上新水平打好基础
提高环境监测水平。继续推进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源解析研究工作,建设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及其中心控制系统;加快机动车排放研究中心的建设,推进简易工况法检测工作,提高对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综合研究水平;完成南沙地区环境本底调查,加快水质自动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提高环境质量综合分析。
要加强环境保护科研工作。开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人文自然等领域内的环境保护研究;加强环保示范工程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重点加强人工湖、河涌水体净化技术、固体废物资源化技术、机动车尾气治理新技术、噪声污染防治新技术的应用和示范工作,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污染治理、工程评估、技术咨询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进程。
继续深化环境统计工作改革,推进环境统计与排污申报的有机结合,进一步适应环境综合决策的发展需要。要加快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配合省环保广域网的建设,同步建设市、区(县级市)和各环保直属单位的环境信息网络(城域网);充分利用、提取沉淀的数据资源,建立污染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环境统计、环境综合分析、污染源治理项目、科研项目、人事管理、环保信用等数据库;推进环保领域GIS系统建设;统一信息标准和编码,实现系统信息共享与拓展,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工作。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工作。
开展网上建设项目申报、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申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申报、排污申报、科研项目申报等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拓展“广州环境保护”网站的辐射功能,提升环保服务于社会、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要结合广州市的实际,大力宣传十六大关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重大部署;大力宣传《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法规;围绕我市“创模”工作,以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继续组织开展“绿满花城”环保系列宣传活动;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穗港澳深珠等市环保宣传联合大行动,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广泛性。继续开展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形式,提高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综合决策能力以及管理人员环境法制水平。
进一步加强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党风为龙头、政风为主体、行风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环保培训工作,提高环保系统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抓好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