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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市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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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全市环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核心,大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面实施各项污染防治举措,推动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大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我市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督察结束后,立即研究部署并持续推进督察整改工作。2017年,我市多次组织召开督察整改专题会议和现场实地调研督导,市领导多次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成立了由温国辉市长任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3月15日,我市印发初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经修改完善后上报省;8月16日省整改方案正式印发后,我市再次修改完善后于11月14日正式印发我市整改方案。2017年,省明确我市负责的整改任务中,3方面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中,841件已完成整治、消除污染。

    二、加强优化发展作用

    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印发实施《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基本划定我市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环境规划参与“多规合一”。二是提升环评服务水平。26类建设项目免于环评审批管理。2017年,纳入“攻城拔寨”作战图的173个重大项目中,124个已通过环评,9个免于环评管理,环评完成率为76.88%;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925个,备案环评登记表9554个,涉及总投资8110.07亿元;批准竣工环保验收项目1641个,涉及总投资1363.57亿元;否决或暂缓审批环评33个,验收9个。三是完成总量目标任务。印发实施《广州市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共安排了11项任务130个减排项目,预计可以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三、继续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

    35台535.9万千瓦燃煤发电设施完成超洁净排放改造,燃煤机组基本实现超洁净排放;开展锅炉排放专项执法行动,对221家企业308台锅炉开展执法检查,立案查处21宗环境违法行为;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扩大至全市行政区域。完成纳入广州市十件民生实事的545座加油站、13座储油库油气回收系统评估整改工作;完成209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末端治理。对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客车实施国Ⅴ排放标准;将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至全市行政区域,淘汰黄标车9759辆,基本完成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公交车电动化,新增采购纯电动公交车2452辆并已全部交付。加大城市扬尘污染防控力度,抽查工地880个,对未落实“六个100%”的责令整改。控制内河船舶油品硫含量从350ppm下降至50ppm。秋冬季节坚决采取强化防控措施。

    2017年,我市全面完成国家“大气十条”空气质量改善终期考核目标任务;空气质量达标294天、比例为80.5%;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在国家中心城市中率先达标;PM10、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分别为56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

    四、推动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印发实施《广州市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通过现场督导、约见、发送超标预警函、挂牌督办、通报等方式督促各区各单位全力做好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推进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重点河涌流域“散乱污”场所的通告》,全市共排查“散乱污”场所约2.4万个,完成清理整顿约2.2万个,完成率约91%。

    2017年,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13个国考和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53.8%,达到省考核要求;劣V类水体比例15.4%,与2016年同比持平。

    五、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出台《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广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进行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3407个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采样和监测工作;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对全市906家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环境调查。完成全市91个国控、108个省控土壤点位布控和监测工作。管控工业企业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开展51个重点地块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完成12个地块的治理修复工作。

    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印发实施《广州市2017年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计划》,修订《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开展夜间施工噪声、学校周边工业企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扰民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各项考试声环境保障工作。

    七、强化重金属、辐射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印发实施《广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制定《广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每季度开展国控重金属重点企业废水、废气监督性监测,更新我市2016年度汞污染排放源企业名单。做好核技术利用项目和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等审批工作。进一步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推进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开展辐射环境、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完成我市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

    八、继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

    2017年,我市环保部门共联合开展水环境、小锅炉、重点行业专项执法等环保专项行动22次,检查企业68906家、机动车单位20106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103宗,按时办结环境信访案件37994件,妥善处置一般环境应急事件19起。对白坭河(白云和花都段)水环境整治等7个突出环境问题及5家重点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对135家企业2016年度环境信用状况进行评价。

    配合开展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组检查我市953家企业,我市立案271宗,责令改正246宗,查封15宗。我市自行组织开展重点环境问题交叉执法督查,第一阶段检查企业451家,立案136宗,责令改正274宗,查封25宗;第二阶段检查企业2172家,立案328家,责令改正291宗,查封30家。
 

    九、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四个意识”。组织开展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召开2017年党建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会,规范党组织设置,组织基层党支部培训。组织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重点治理3个直属单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十、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广州市建立镇(街)园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组建总规模达2747人的镇(街)园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在全省属首创。成立市环保局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完成各区垂改工作调研。局党组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优配强局机关中层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及优秀科级干部,激发局系统干部队伍活力。强化干部监督工作,扎实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加大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初步形成了专题培训、干部轮训、高校送培等多层次、多平台的培训工作机制。此外,进一步加强扶贫帮扶、精神文明建设和保密、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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