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势分析
(一)重经济轻环境的思想和做法依然存在
2003年,我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466.63亿元,同比增长15%。经济发展过程中,带来资源能源消耗量的持续上升,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大。同时,一些部门和单位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足,没有将环境保护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当环境保护与经济利益、部门利益发生冲突时,以牺牲环境谋求暂时经济效益的现象依然存在。致使我市环境容量承受了巨大压力,面临突破国家二级标准上限的严峻形势。
(二)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尽管近年来,全市环保及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环境空气、水污染问题仍然突出。我市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已临近国家二级标准的上限,稍有松懈,就有可能下滑到三级水平;珠江广州河段总体水质仍不能令人满意,河涌水质劣于国家五类标准,发黑发臭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汽车保有量剧增,机动车尾气和噪声污染控制任务艰巨;工地夜间施工噪声和各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仍是居民投诉的热点;跨界的水污染、空气污染对我市环境质量影响突出。
(三)广大市民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市民对生活环境品质的追求越来越高,保护环境的呼声和环境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市统计局2004年2月1日公布的市民调查表明:在当前市民最关心的20个问题中,与环境保护有直接相关的占7项,其中,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交通噪声治理、饮食服务业污染治理分别排第4、第6、第8和第12位。因此,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加大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力度,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优化生活环境的迫切要求。
(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任务艰巨
2004年1月,我市已正式向国家提出了“创模”申请。但是,在“创模”24项考核指标中,我市的“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3项指标尚有很大差距,达标工作有相当大的难度;其余指标尽管已经或预计能够达标,但绝不能盲目乐观。目前,我市的“创模”领导机构刚刚成立,各项具体工作还未全面展开,全市还尚未形成浓厚的“创模”氛围,要在年内基本完成全部“创模”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全市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创模”作为2004年全市范围的重大工程,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通力合作,携手攻坚,确保我市“创模”目标的实现。
二、指导思想
2004年是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攻坚年,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定不移地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战略部署,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中心,以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以加大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度为手段,迎难而上,开拓进取,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环境保护任务。
三、总体目标
年底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7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96%以上,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而且市内无劣Ⅴ类水体,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的要求,空气污染指数(API)低于100的天数达到85%以上,保持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机动车尾气达标率80%以上,城市气化率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0%、100%和80%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交通干线环境噪声平均值分别控制在60分贝和70分贝以内;各项环境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
四、重点工作
(一)打好“创模”攻坚战,确保基本达到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要求
全市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创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创模”作为2004年全市范围的重大工程,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通力合作,携手攻坚,确保“创模”目标的实现。
要按照《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创模规划纲要》),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时限。以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狠抓珠江综合整治为重点,大力推进蓝天工程、碧水工程、青山绿地工程、工业污染达标治理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工程、节水工程和宜居工程等7大“创模”重点工程。全市各区、县级市和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力措施,确保“创模”工作的有效开展。
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和各区、县级市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定期听取“创模”工作汇报制度,对“创模”工作进行统筹指挥、专题研究、协调督办、检查通报。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做好“创模”的组织、发动和协调工作。
严格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要以《创模规划纲要》的七大重点工程和71项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创模”任务,“市创模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半年和年终专项考核,并按照省《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把“创模”工作实绩列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不履行环保职责、违反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营造“创模”氛围,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宣传部门要把“创模”宣传作为全市宣教工作的重点,在“创模”的全过程中,通过宣传媒体,分阶段、有计划地突出宣传,及时报道“创模”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的“创模”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对“创模”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动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自觉参与“创模”,提高公众对“创模”的支持率、参与率、关注度和满意度。
(二)确保改善空气质量的一系列行动计划得到落实
结合广州的实际情况,今年必须在工业企业脱硫、工地扬尘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和饮食油烟治理四个方面下功夫,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的各项行动落到实处。
抓好65家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的污染防治、在线监测验收运行和排污许可证工作,全面推进工业脱硫和烟尘控制,严格限制使用含硫量高的燃料,加强对重点区域、敏感区域企业烟尘排放的控制。认真做好烟控区的建设以及巩固复查工作,加强控制区内烟尘、粉尘排放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依法关闭和淘汰污染重、效益差的小企业和使用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引导并鼓励企业走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路子,树立良好责任心和责任感。
加大扬尘污染的整治力度。建设、市政园林、环卫、城管、环保部门要严格对建筑施工工地和道路施工工地管理;规范建筑工地和道路开挖围蔽和渣土清运;对城区施工(包括市政工程)的工程队要实行年度考核,对不合格的工程队要从严处理;有关部门要协调好道路施工项目单位,减少重复开挖路面。
全方位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要制定全市机动车污染控制规划,确保三年内解决机动车污染严重的状况。要以加强在用车污染控制为主线,对在用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实行高、低排放车辆分类管理。要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延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经污染物排放检验合格(排气超标一票否决)。公安、环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机动车排气道路抽检,不定期对用车大户机动车排气进行抽检,对超标车辆要给予处罚。要大力推进“绿色公交”计划,加快LPG单燃料公交车与出租车的推行工作,加快LPG气站的建设步伐。交委要对公交、出租、营运机动车制订低排放车辆准入机制,取消不达环保要求车辆的运营资格。全年机动车排气达标率要大于80%。
抓好饮食服务业整治,努力解决污染扰民问题。要优化饮食服务业网点布局,加大饮食业污染扰民油烟治理,尽快制定实施防治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相关政策,并严格控制其规划布点,从源头上控制新的污染产生。
(三)以河涌截污为重点,确保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猎德污水处理厂二期、西朗污水处理厂首期、沥窖污水处理厂首期、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工程要尽快投入运行,形成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42万吨/日的能力。同时要抓好四大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收集系统建设,确保完成集污范围内河涌的截污与整治工作。
加快河涌综合整治。年底前完成沙河涌、猎德涌、东濠涌、石井河、司马涌、马涌等河涌截污和整治工程;完成河涌两岸违章建筑的清拆,河涌水面和两岸的保洁绿化工作;完成荔湾湖、流花湖、东山湖和麓湖整治,使整治后的河涌成为城市生态景观亮点,为市民提供更好的休憩活动场所。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快西部水源地生活污水处理和截污工程建设,大坦沙三期及其截污工程要投入使用。有关区、县级市政府,以及市政、环保、农业、城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清理整顿水源保护区内的违章项目和企业,严防已清理的畜禽养殖场点和饮食店死灰复燃。进一步清理整顿“十五小”企业,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审批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加快水源保护区和流溪河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
要重点抓好134家水污染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确保到2005年占污染负荷65%以上的重点污染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削减COD排放总量。加快增城市新塘环保工业园区建设,吸纳和引导从二级水源保护区内迁出的漂洗厂进园逐步达到清洁生产和污染集中治理。
此外,要主动加强与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周边城市(佛山、东莞、惠州等市)的沟通协作,加大流域污染治理的力度,切实解决跨界污染问题。
(四)大力推进“青山绿地”工程,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要加大拆违复绿、拆危复绿、涌旁复绿、采石场复绿、闲置地块复绿的力度。加快铁路沿线、交通干线两侧的绿化工作。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原则,加快对全市50个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进一步抓好帽峰山、流溪河、石门3个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按国家考核标准要求,做好已批建的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努力创建一批省、市级生态示范区,加快增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步伐。
(五)加大固体废物管理力度,确保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有明显进展
完成《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控制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加强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监管,提高管理和监督执法水平。鼓励、支持固体废弃物的环保资源再生,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我市环保产业的发展。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加强对我市三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杜绝进口废物的二次转移。加快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建设进程,确保年底工程建设有明显进展。
要重点抓好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三期工程、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加快兴丰一期、二期的垃圾渗漏液处理工程建设;确保大田山、李坑和老虎窿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稳定达标排放;完成大田山、李坑垃圾填埋场的部分封场、复垦和生态恢复工程;加快建设花都狮岭汾水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对全市的垃圾压缩站进行综合治理,要彻底解决居民区中影响群众生活的垃圾压缩站问题。
(六)有效解决噪声超标及扰民问题,确保声环境保持良好水平
积极创建城市噪声达标区,严格控制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环境噪声,为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创造条件。城管、公安、环保、交通等部门要及时查处各类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强化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和饮食服务业噪声的监管。公安部门要开展禁止行驶摩托车工作,解决摩托车噪声扰民问题,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查机动车违章鸣喇叭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在用车的维修和检测,积极推行降低噪声的新工艺、新材料,有效控制公交车噪声污染。继续抓好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
(七)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在支持经济发展中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污染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认真实行环境准入制度,坚决控制新污染,防止生态破坏。加大建设项目环保执法力度,开展全市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提高建设项目审批申报率。
要以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值污染物产生量为重点,积极鼓励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要进行清洁生产评估。培植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南沙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要以参照实施欧洲环境标准为重点,严格控制新污染,促进南沙环保与开发建设协调发展。
(八)提高环境监察水平,确保环境监督执法力度明显加强
针对“创模”中心任务和市民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各级环保、市政、工商、环卫、城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环境违法行为的联合监督执法,市、区两级要密切配合,有组织、有计划地连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和从严处罚,形成强大的环保执法声势。环境监察要实行24小时巡查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完善全市监察执法网络建设,开展环保反恐演习,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应急反应能力。要将严查严处与媒体曝光相结合,将部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将转变执法队伍思想观念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加强各级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整合全市各级环境监察力量,创建一流的环境监察队伍,提高环境监督执法水平。
(九)大力推进环境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创模”氛围
环境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创模”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在全市开展范围广、影响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发动社会各阶层共同参与和推进“创模”,努力提高公众对“创模”的知晓率和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使“创模”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全市各级政府和宣传部门要把“创模”宣传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按照“创模”宣传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宣传,强化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将“创模”宣传发动工作引向深入。要将重点宣传和普及教育相结合,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完善环境新闻发布制度,加强主流媒体环境宣传建设;以发动社会知名人士为重点,积极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高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水平;深入开展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幼儿园)等绿色创建活动;大力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家、公众和青少年的环境教育和培训。
(十)加强和完善法制建设,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
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开展环保政策、环保问题超前性研究,为环境保护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对与《行政许可法》规定不一致的环保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及时进行清理,切实提高行政效率。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从加强环保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供法律保障的角度,加快对《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及《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审查工作。
(十一)加强环境监测、科技、规划、信息等工作,确保为环境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
环境监测要紧密围绕环境管理及“创模”中心工作,提高综合分析能力,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在全面完成各项常规监测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灰霾”天气预报预警等环保热点问题的公益性、服务性监测。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现场监测、现场分析、辅助决策能力和快速反应水平。
环境规划要充分发挥龙头指导作用,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已编制的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要重点抓好水环境功能区划等环境功能区划的调整和修订工作;启动广州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环境科技要结合国内外环保科技发展趋势,针对我市环保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应用性研究。要积极支持新型工业化建设,同时要推进环保示范工程为重点,促进环保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建设“广州市重点污染源治理计划申报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数据库”,基本建成“广州市环保专家库”。
全面提高广州市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环保信息共享,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信息化支持。开发建设机动车排气监控系统;建成城域网及网络应用平台;建成并运行市环保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做好环保信息网站工作。
(十二)加强环保队伍党风廉政建设,适应新形势对环保工作的要求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广州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扎实地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加强作风、行风建设,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的监督,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认真贯彻落实环保系统“六条禁令”和“职业道德规范”,规范执政行为,保证政令畅通,树立环保部门服务为民、秉公办事、严格执法的良好形象。
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作为首要内容,全面加强环保队伍建设。要建设学习型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全市环保系统要形成学技术、学管理、学法律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水平,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环保队伍。
要大力加强环保系统人才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调动和鼓励全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环保事业尽才尽力。
2004年1月,我市已正式向国家递交了“创模”申请。但是,在“创模”24项考核指标中,我市的“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3项指标尚有很大差距,达标工作有相当大的难度;其余指标尽管已经或预计能够达到,但绝不能盲目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