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填写《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扫描《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详见附件2)中所需材料,于2025年5月21日18时前发送至邮箱:630739572@qq.com。
2.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我单位将电话约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现场资格审查需本人按照资格审查目录所列材料要求,持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广州市居住证(如非广州市户籍)、毕业证书(附上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汽车驾驶证、安全驾驶纪录、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空白处签名),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复印件资料不予退回。
4.对材料齐全,符合岗位条件者列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组织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三)体检。
组织拟招聘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三、聘用事宜及工资待遇
(一)由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与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工资待遇:按照政策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证件与报名表不一致的,取消资格。
(三)未按规定时间前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工作,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联系,致使招聘通知信息延迟等问题,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公示内容通过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存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被监察单位留置的;
4.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
5.拒服兵役或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提交伪造的学历、资格、资质文件或在招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8.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政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759194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附件:1.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