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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2012修订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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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12年末对《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进行重新修订,现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对《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2012修订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3年1月30日-2013年2月6日(七天)。


    意见受理:公示期间,如对区划修订结果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规划财务处反映。


    电话:83203077


    传真:83203090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409室 广州市环保局规财处


    邮政编码:510091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月30日

 

 



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2012修订版)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



 
    目  录


    一、区划范围


    二、各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三、执行标准


    四、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图(见附图)


    附表: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

                   
    附图: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图



 
    一、区划范围


  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范围是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10区2市(县级),分别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和增城市。总面积7434.4平方千米。


    二、各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一)一类区


    1.白云区


    一类区面积共114.87平方千米。包括: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白云大道以东;同和路、沙和路以西;广深铁路、恒福路以北;磨刀坑公路以南的范围,面积34.8平方千米。


    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东至广州大道北;南至磨刀坑公路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接壤;西至磨刀坑、牛岭、红路、大山塘水库;北至红路水库北300米;面积13.36平方千米。


    帽峰山森林公园:东至沙田水库;南至北二环高速公路、一环路及兴太公路;西至京珠高速公路以东300米;北至九太公路的区域,面积66.71平方千米。


    2.海珠区


     一类区面积共10.5平方千米。


    万亩果园湿地保护区中心区域:东至仑头海、石榴岗涌,南至环岛路、南洲路,西至华南快速路、海珠湖西边界,北至新滘南路、石榴岗涌,面积共10.5平方千米。


    3.花都区


    一类区面积共210.4平方千米。


    花都北部风景区和生态林区:包括广东王子山森林公园(含芙蓉嶂风景区)、九湾潭森林公园、大岭顶生态林区和鸡枕山生态林区。该区域的南边界到肖子地、湾弓塘、大王岭、狮洞水库、百步梯、珠高布水库、芙蓉嶂、大坑坝一线,东、北、西方向至花都区的区界,面积共210.4平方千米。


    4.番禺区


    一类区面积共14.4平方千米。包括:


    番禺莲花山文物古迹保护区:莲花山旅游区及其以东滩涂,面积4.0平方千米。


    番禺大夫山森林公园:东至陈地岗、大石古、白狗岭、果合岗;南至称地岗、玉棠;西至比坑、大林山;北至屏山钟村公路范围,面积6.4平方千米。


    番禺滴水岩森林公园:东至滴水岩苗圃场;南至市(桥)(大)良公路;西至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北到番禺区公安局看守所的范围,面积4.0平方千米。


    5.从化市


    一类区面积共867.0平方千米。


    从化北部风景区和生态林区:包括从化温泉自然保护区、大岭山原始森林保护区、流溪河水库及国家森林公园、黄龙带风景区、吕田蓄能电站水库保护区和桃园、良口、吕田三镇的生态林、水源涵养林区。该区域的南边界至龙门坳、大尖山、桃园洞、云台山、黄竹田一线,东、北、西方向至从化市的市界,面积共867.0平方千米。


    6.增城市


    一类区面积共234.4平方千米。


    增城白水寨风景名胜区:由主体景区与西南侧飞地两部分组成。主体景区:北面与西面分别以增城市与从化市的市界为界,东面以增城市与龙门县分界线为界;南面以派潭镇与正果镇的镇界为界,向西沿石磜水库、小迳村、邓村、鹅兜、腊田埔绕开派潭镇老街区、石龙头和际吓(地名),随后沿灵璧石河南侧第一条山脊线向西延伸到从化市市界(范围包括增城大封门保护区),面积191.8平方千米。西南侧飞地以新旧高埔村以及柑田村村落聚集地外围第一道山脊线为界,面积5.3平方千米。总面积197.1平方千米。


    增城百花旅游度假区:以百花林水库为中心,东至木潭、田心、蒋村;南至鸡枕岭、蔗园面、竹山;西至葫芦顶、梅花顶;北至帽岭山、雾岭的区域,面积37.3平方千米。


    (二)二类区


    广州市行政区除一类区之外的区域。


    三、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按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执行: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一类区与二类区之间缓冲区主要执行一类区标准。


    四、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图(见附图)


    《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2012年修订)》区划图见附图。一类区见附表。


    五、本区划由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由广州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附表 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

 

序号

名    称

行政区

面积(km2

四至范围

1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

白云区

34.8

白云大道以东;同和路、沙和路以西;广深铁路、恒福路以北;磨刀坑公路以南

2

万亩果园湿地保护区中心区域

海珠区

10.5

至仑头海、石榴岗涌,南至环岛路、南洲路,西至华南快速路、海珠湖西边界,北至新南路、石榴岗涌

3

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

白云区

13.36

东至广州大道北;南至磨刀坑公路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接壤;西至磨刀坑、牛岭、红路、大山塘水库;北至红路水库300米

4

帽峰山森林公园

白云区

66.71

东至沙田水库;南至北二环高速公路、一环路及兴太公路;西至京珠高速公路;北至九太公路北侧山脊线的区域

5

番禺莲花山文物古迹保护区

番禺区

4.0

莲花山旅游区及其以东滩涂

6

番禺大夫山森林公园

番禺区

6.4

东至陈地岗、大石古、白狗岭、果合岗;南至称地岗、玉棠;西至比坑、大林山;北至屏山钟村公路范围

7

番禺滴水岩森林公园

番禺区

4.0

东至滴水岩苗圃场;南至市(桥)(大)良公路;西至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北到番禺区公安局看守所的范围

8

花都北部风景区和生态林区

花都区

210.5

包括芙蓉嶂风景区、梯面王子山森林公园、九湾潭水库风景区、大岭顶生态林区和鸡枕山生态林区。南边界到肖子地、湾弓塘、大王岭、狮洞水库、百步梯、珠高布水库、芙蓉嶂、大坑坝一线,东、北、西方向至花都区的区界

9

从化北部风景区和生态林区

从化市

868.5

包括从化温泉自然保护区、大岭山原始森林保护区、流溪河水库及国家森林公园、黄龙带风景区、吕田蓄能电站水库保护区和桃园、良口、吕田三镇的生态林、水源涵养林区。该区域的南边界至龙门坳、大尖山、桃园洞、云台山、黄竹田一线,东、北、西方向至从化市的市界

10

增城白水寨风景名胜区

增城市

197.1

北面与西面分别与增城市与从化市的市界为界,东面以增城市与龙门县分界线为界;南面以派潭镇与正果镇的镇界为界,向西沿石磜水库、小迳村、邓村、鹅兜、腊田埔绕开派潭镇老街区、石龙头和际吓,随后沿灵璧河南侧第一条山脊线向西延伸到从化市市界。西南侧飞地以新旧高埔村以及柑田村村落聚集地外围第一道山脊线为界

11

增城百花旅游度假区

增城市

37.3

以百花林水库为中心,东至木潭、田心、蒋村;南至鸡枕岭、蔗园面、竹山;西至葫芦顶、梅花顶;北至帽岭山、雾岭的区域



     附图    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2012年修订)图

 

    1.广州市.jpg     2.白云区.jpg    3.海珠区.jpg     4.花都区.jpg 

    5.番禺区、南沙区.jpg     6.从化市.jpg     7.增城市.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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