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就“美丽广州建设成果专栏宣传服务项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美丽广州建设成果专栏宣传服务项目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四、项目内容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就“美丽广州建设成果专栏宣传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在融媒体平台开设专题、头条号等,对广州市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广州工作情况开展全国性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探索创新、取得成果,环境治理相关创新措施、取得成效;
2. 通过新媒体账号对广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宣传作品开展实时推送传播,扩大影响力和传播范围。在新媒体视频号发布美丽广州建设成果展示视频。
3. 组织编制“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效果评估报告”,全面评估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宣传工作开展的实际成效,包括广州市各区县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等,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报告印制100份。
4. 提供内容编辑发布,传播服务不少于30次。
五、项目服务时间
2024年11月-2026年11月。
六、项目经费
服务经费不超过35万元,拟采取跨年分期支付方式执行。
七、服务机构资格及要求
(一)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服务团队的要求。
1.具有融媒体平台相关资源,可提供包括宣传策划、内容生产、渠道传播、线下活动执行全链条服务。
2.服务团队有政府宣传服务相关经验者优先。
八、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服务机构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一览表(见附件1)、报价承诺函(见附件2);
4.项目实施方案(计划);
5.以往承接相关业务的证明资料。
报送材料纸质件需一式五份并加盖骑缝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一份,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704室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宣传教育与交流合作处;联系电话:020-83203195。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九、服务机构确定及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响应文件进行询价比选后确定,结果将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周先生 020-83203195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报名的服务机构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1.报价一览表.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