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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关于公开采购2024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策划及执行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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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

  我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采购2024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策划及执行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2024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策划及执行服务。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2024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策划及执行服务项目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为宣传服务活动的主题,旨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应在服务期限内策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活动。

  (二)供应商应对活动实施过程全程录制并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活动内容汇总成片和新闻稿报送采购单位;协助在3个以上主流自媒体平台和3个以上新闻媒体平台宣传活动成果。

  (三)协助采购单位制定和完善有关生态环境主题活动方案。

  (四)协助采购单位策划设计生态环境主题活动视觉主题、设计电子海报和宣传折页。

  (五)负责本次宣传活动纪念品制作及发放工作。

  四、服务时限及最高限价

  服务时限: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6月5日。

  最高限价:项目经费限价为人民币拾伍万元整(¥150,000.00)。该限价包含宣传资料制作费、场地费、录制费、纪念品费用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报价超过上限(不含本数)的无效。费用拟分两期支付,首期款为总费用的50%,尾款为余下的50%。

  五、支付方式

  费用拟分两期支付:

  1.合同生效后,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服务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首期款(不超50%)。

  2.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提交全部服务成果,且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服务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剩余款项。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七、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报价文件、报价表、对应综合评分细则及分值所需的证明材料以及对应目录等;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的,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份,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并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八、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由各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7楼708室。邮寄或者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恕不接收。

  递交时间:2024年5月24日 9:30-11:30

  九、供应商确定及公示

  (一)定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标准择优确定服务单位,评分最高者得。

  (二)采购成交公示:成交结果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人,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价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小姐

  联系电话:020-34387568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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