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就“美丽河湖创建技术支撑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二、项目名称
美丽河湖创建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三、项目公告时间
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5日
四、服务内容
根据《广州市美丽河湖评选工作指引(试行)》,编制荔湾区美丽河湖创建工作方案,对3条美丽河湖案例申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同时配合完成美丽河湖建设的申报认定和验收服务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主件材料:总结案例材料亮点、申报文本、自评报告等;
2.附件材料:制作河涌生态环境宣传短视频:
(1)拍摄短视频需用专业拍摄设备;
(2)采用 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
(3)时长根据实际情况定,但不得少于3分钟;
(4)提供单位需保证对图片、视频等素材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相关责任自负。
3.配合完成美丽河湖建设的申报认定和验收服务工作。
五、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拾陆万壹仟伍佰元整(¥161500.00元),成交价格须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内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六、服务机构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不得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5日18:00时截止。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一式一份)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对接联系工作人员的单位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电话;
4.项目实施方案(计划);
5.项目报价(含税且包含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电子邮件地址:812265766@qq.com
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020-81707638。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服务机构确定及公示
在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组织对报名的材料进行综合比选后确定,结果将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不另行通知,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九、评分标准
十、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20-81707638。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