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就2024-2025年度实验和办公楼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保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该采购信息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2024-2025年度实验和办公楼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保项目
三、采购需求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四、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壹拾伍万柒仟捌佰元整(¥157800.00元)。
(注:成交价格须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应当具备本项目实施维修保养服务等涉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行业工作资格资质;
2.供应商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备案注册;
3.供应商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等相关资质;
5.提供近2年来同类维保项目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单位的维保技术人员或巡查作业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法定的相关上岗资质证书。并提供在任职单位的社保证明;
7.供应商需依本项目需求提供项目实施计划(包括整体维保方案、定期巡检服务方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服务预案、售后服务方案及保密方案、消防演练及消防系统培训方案等)。
六、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1份和纸质邮寄3份的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身份证(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的,以采购人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备案的证明材料;
4.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6.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如有,需提供合同证明、发票、服务反馈等相关材料);
7.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或作业人员需提供《建(构)筑物消防员》法定的相关上岗资质证书及任职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8.服务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实施计划(包括整体维保方案、定期巡检服务方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服务预案、售后服务方案及保密方案、消防演练及消防系统培训方案等)。
10.项目报价(含税且包含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电子邮件地址: techdepart@163.com。
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梁工,020-83521296。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采购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人,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封工, 联系电话:020-83187205。
(二)本项目不安排集中现场踏勘、答疑、述标、答辩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申请。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2024-2025年度实验和办公楼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保项目采购需求说明书.doc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