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就“荔湾区2024年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二、项目名称
荔湾区2024年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服务项目
三、项目公告时间
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8日
四、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开展生态环境研学活动不少于5次、生态环境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策划、撰写活动方案及撰写相关文案文稿;
2.协助组织、实施并推进活动;
3.制作活动所需宣传物料;
4.协助开展活动对外新闻宣传;
5.用4K分辨率制作1分钟活动成果短视频宣传片。
(二)开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志愿服务培训不少于1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策划、撰写活动方案及撰写相关文案文稿;
2.协助组织、实施并推进活动;
3.志愿服务培训讲师需有开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经验;
4.制作活动所需宣传物料;
5.协助开展活动对外新闻宣传;
6.用4K分辨率制作1分钟活动成果短视频宣传片。
(三)制作或购买一批生态环境宣传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作不少于3种生动有趣、富有生态环境教育意义的宣传小礼品;
2.制作或购买生态环境立面或读本宣传品。
(四)制作不少于2条生态环境宣传短视频,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拍摄短视频需用专业拍摄设备;
2.画质需达到4K分辨率;
3.时长根据实际情况定,但不得少于3分钟。
五、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拾柒万伍仟元整(¥175000.00元),成交价格须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内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六、服务机构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不得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18:00时截止。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一式一份)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对接联系工作人员的单位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电话;
4.项目实施方案(计划);
5.项目报价(含税且包含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电子邮件地址:3809997@qq.com
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黎小姐,020-81930989。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服务机构确定及公示
在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组织对报名的材料进行综合比选后确定,结果将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不另行通知,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九、评分标准
十、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黎小姐,020-81930989。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