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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关于采购2024年环境执法装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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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购买2024年环境执法装备一批,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二、采购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2024年采购环境执法装备

  三、公告时间

  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四、服务内容

  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提供环境执法装备一批。

  五、项目最高限价

序号

采购内容

单套最高限价

1

防爆数码照相机

15000元

2

现场执法记录仪

2600元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万捌仠陆佰元整(58600元);

  六、项目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一式一份)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价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供正式报价方案(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须于2024年3月20日17:00前,密封后(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邮寄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务必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1248432956@qq.com

  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首层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邮编:510170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李生,020-81075064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报名文件恕不接收(快递方式以寄出日期计)。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执法装备采购清单及详细技术要求.doc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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