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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关于采购2024年海珠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委托服务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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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需公开采购2024年海珠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委托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项目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8日至3月12日。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2024年海珠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委托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组织开展2024年海珠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二)组织开展2024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内部环境应急大比武;

  (三)签订海珠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协议。   

  四、采购需求

  (一)制定2024年海珠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和演练脚本,在我分局统筹调度下,指导企业并协助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演练方案和脚本开展1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综合演练;

  (二)制定2024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内部环境应急大比武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大比武,全过程跟进指导;

  (三)与我分局签订海珠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协议,做好各项环境应急准备,确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第一时间协助我分局开展现场处置。

  五、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预算总共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三)需提供过往协助政府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经验业绩。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caozf@gz.gov.cn)方式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企业基本资料;

  2. 上述采购项目报价单;

  3. 提供过往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同步提交纸质版。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北门3楼,李利(收),电话020-84398108。

  八、采购成交公示

  采购方按照工作需要,综合评定后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李利, 联系电话:020-84398108。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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