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就2024年广州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意向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该采购信息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9日。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二、采购需求
采购具体需求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包含本说明书表1中所有监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包含但不限于表1中监测项目);
(五)供应商需提供包含但不限于表1中所有监测项目的单项检测费用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表1中监测项目),超出范围的项目及样品采集、现场监测、报告编制、应急咨询等价格在具体任务中规定;
(六)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实施方案;
(七)供应商须具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样品采集、现场监测、样品理化指标实验室分析和数据报告编制等工作经验。
四、支付方式及说明
(一)在服务意向期内,结算的方式为甲乙双方按广州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进行单次结算,每次监测后按实际费用支付;
(二)意向合作时间为1年,时间自签订合同日起计算,意向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对成交单位服务进行用户满意度测评,通过用户满意度测评要求的,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五、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为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9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一式一份)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不在信用中国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件表1中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证明材料;
4.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样品采集、现场监测、样品理化指标实验室分析和数据报告编制等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5.本项目服务方案/实施方案;
6.项目报价(单价及总价,含税且包含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电子邮件地址: techdepart@163.com。
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梁工,020-83521296。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采购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人,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20-89305257。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申请。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2024年广州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意向采购需求说明书.doc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