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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业务用房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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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需租赁一所房屋(面积约40平方米)用于业务用房,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项目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至5月2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元

  采购需求:房屋面积约40平方米,租期2年,月租金5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拥有合法的租赁权益:租赁方对于出租的房屋应拥有合法的产权,或者具有合法的租赁权、处分权。确保出租的房屋没有被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三、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递交纸质资料的方式进行报名。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提供房屋过往缴税记录;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自然人签章)。

  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北门8楼

  联系人:李智芳

  联系电话:020-34387496

  四、采购成交公示

  采购方按照工作需要,综合评定后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二)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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