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
二、服务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关于采购2025年实验室耗材、化学试剂等物资服务的公告
三、服务最高限价
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四、服务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7日到2024年12月19日
五、服务内容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提供实验室耗材、化学试剂等物资的供货服务。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七、需提交的材料
报价公司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具体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价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二)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成功案例材料;
(四)提供正式报价方案(加盖公章)。
请具备资质的公司将资质电子版、盖章确认的报价单扫描件在公示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版可以在公示时间内通过快递送达或面交。(快递方式以寄出日期计)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捶帽新街1号华业大厦四楼
电子邮箱:gzsyxhj@163.com
邮编:510170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20-81098861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