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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关于采购2025年实验室耗材、化学试剂等物资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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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服务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

  二、服务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关于采购2025年实验室耗材、化学试剂等物资服务的公告

  三、服务最高限价

  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四、服务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7日到2024年12月19日

  五、服务内容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提供实验室耗材、化学试剂等物资的供货服务。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七、需提交的材料

  报价公司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具体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价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二)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成功案例材料;

  (四)提供正式报价方案(加盖公章)。

  请具备资质的公司将资质电子版、盖章确认的报价单扫描件在公示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版可以在公示时间内通过快递送达或面交。(快递方式以寄出日期计)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捶帽新街1号华业大厦四楼

  电子邮箱:gzsyxhj@163.com

  邮编:510170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20-81098861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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