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2025年标准物质采购需求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1日到2024年12月13日
四、项目内容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日常监测工作实际情况,越秀环境监测站申请购买一批实验室标准物质。
五、项目需求及报价标准
(一)详见《标准物质采购需求书》
(二)报价标准:
1.报价单中注明所有标准物质生产厂家、证书号、有效期、浓度、介质、形态、重量等信息;
2.证书要求:所有标物证书必须是厂家原件。每个标物证书必须有GBW、GSB、或ERM号;其他标物须符合我站实际使用要求,进口标物证书必须有类似ANAB 、INAB 等ISO 17034、ISO GUIDE 34认可标识;
3.有机类、重金属类的混标,请标注详细的成分;
4.报价单中需详细列明每一种标准物质单价,监测站将根据实验室实际需求分批进行采购。
六、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预算2.0万元,超出采购预算作报价无效处理。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于报价期间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并加盖公司章)。
八、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的资料具体如下:
1.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采购需求书中的相关证明。
2.正式的报价服务方案并加盖公章。要求供应商应对项目中的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证明。
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将资质电子版、证明材料及盖章确认的报价单扫描件在公示时间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版可以在公示时间内通过快递送达或面交。(快递方式以寄出日期计)
九、联系事项
1.联系人及电话:吴工,020-81098809
2.电子信箱:gzsyxhj@163.com
3.地址:广州市西华路261-279号华业大厦南座4楼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申请。
3.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