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9 广州环保网
近期,在省环保厅组织的省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第2轮次工作中,市环保局史选、番禺区环保局樊燕崧等2名同志因个人表现突出,在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质量和信息报送等方面综合表现较好,受到省环保厅通报表扬。
史选同志在为期两周的督查工作中,与组内同事一起,顶着烈日酷暑,对佛山市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12个镇街开展督查,足迹遍布禅城、南海、顺德、三水、高明5个城区,先后3次开展夜间督查检查,共检查企业78家,共发现涉嫌环境违法企业60家。该同志在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中,注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及时固定证据,为后期的立案查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如在检查顺德某公司时,通过细致检查,发现该企业虽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但实际运行中形同虚设,没有按要求投放药剂等,pH值为3的酸性废水通过排污口外排。该同志立即通过拍摄、取样等手段固定证据,同时要求该企业停止排污,并要求佛山环保局依法查处。
樊燕崧同志在督查工作中,干劲十足,和身边的男同志一样,顶着烈日酷暑,在6月22日至7月6日佛山督查两周期间,前往佛山市5个区的13个镇共检查企业104家,并开展夜间督查2次,发现部分企业私设暗管偷排、治理设施不运行等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在某金属加工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加工车间私设2个强酸盆和1个强碱盆并设暗管未经处理直接偷排入化粪池,涉嫌酸、碱性废水直接外排,督查组已将线索移交属地环保部门进一步调查后依法处理。(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 陈锦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