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较好完成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以法治护航生态环境保护,为建设美丽广州、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领导带头。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进常态化学法用法。各级党组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作为学习重点,结合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支部专题会等进行291次学习研讨,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
二是压实责任。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局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10次局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所属各单位召开76次专项工作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三是建强队伍。局系统公职律师27人、法制员113人,各级普法队伍141人,法治队伍逐步壮大。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20余次。
(二)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一是完善法规制度。明确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制定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指引和日常巡查工作指引,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广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修订)》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等3份党内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度更加完善。
二是规范决策程序。集体审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22—2035年)》《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2024年修订版)》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事项审议、重大环境违法案件集体审议等124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66次,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是深化体制改革。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调研,制定《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3大方面38项具体措施。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健全防止水体返黑返臭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无废城市”提质增效。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履行权责清单248项,政务服务事项“一门率”“一窗率”等指标均为100%,行政许可“时限压缩率”达80.21%。制定《优化环评管理 助推高质量发展十条保障措施》,重点项目提前介入,服务万亿投资项目1048个、“攻城拔寨”项目1420个。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为32家企业成功实施信用修复,信用良好企业(绿牌、蓝牌)占比达98.49%。
五是开展美丽广州建设。全面实施《广州市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工作方案》,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推动广州知识城-迳下美丽单元建设项目、黄埔区岭头片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暨“美丽广州”示范项目2个首开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会同发展改革等6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重点执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82宗。推行执法“观察期”制度等包容审慎举措,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217家正面清单企业“无事不扰”。以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引导推动企业守法合规。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完善从轻处罚、不予处罚、可以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创新制定出台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加强执法案例指导,编制执法处罚业务培训教材9期、执法案例28个。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明确执法监督机构及人员,制定局工作计划并分工落实。印发《2024年广州市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和履职效能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执法案件评查11轮102宗。
四是增强应急能力。修订《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进一步加强应急联动与协作工作,拓宽突发事件信息接报渠道,提升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水平。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主动接受监督。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办好人大建议40件,政协提案43件,做到100%沟通、100%满意。
二是做好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空气质量、水质量、环境监管信息等重点业务信息。围绕《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22-2035年)》等新政策及时解读。主动公开文件类信息2103份,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44件。
三是配合司法监督。办理行政复议、诉讼65宗,组织旁听庭审2次。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负责人出庭数超过一审开庭数的60%。修订局应议应诉工作规定,加大调解力度,促进调解结案。
四是积极化解信访矛盾。建立重点信访案件台账,落实领导包案、重复信访治理等工作要求,在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中获评表现突出集体。受理环境信访21266件,均按时妥善办结。
(五)增强生态法治意识。
一是完善普法机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等重点普法。在政务两微平台开设“普法”“以案说法”“环境执法”专栏,发布宣传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推文96篇。《珠江环境报》出版20余期普法专版、8期环保纪念日普法专题。
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培训解读。组织局系统法治建设专题培训,邀请市司法局、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等部门专家答疑解惑。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培训152期。对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400余次、业务测试40余次。
三是开展普法活动。组织送法下乡活动,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216场。对近海渔业养殖户、全市机动车检测机构等重点群体开展专题普法宣传。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地方法规与配套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经持续努力,广州在全国较早建立以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以系列专项规定为辅助的“1+N”法规制度体系,但面临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仍需加大地方法规配套制度建设。
二是行政执法的现代化数智化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新技术新设备应用方面尚待提升,执法信息系统建设有待加强。此外,在执法为民、优化政务服务方面还需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利民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三是法治宣传的时效性多元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随着全面建设美丽中国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面临更多新情况新要求,相关法规政策更新快、变化大,要求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及途径,提升社会力量参与度,增强法治宣传针对性、实效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织密法治制度。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工作,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
二是提升政务服务及执法水平。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执法信息系统及无人体系建设,抓好业务培训、案件评查、执法效能评估等,落实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制度。
三是加大普法力度。运用各种形式,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宪法宣传周等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