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一)准入条件:取得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证的单位。
(二)网点建设:贮存场所符合要求,配备包装容器,污染防治措施完善,设置危废警示标志,制定管理制度。
(三)收集对象:生活源(个人、家庭产生废铅酸蓄电池)、社会源(销售网点、4S店、维修店、科研机构、实验室等)。
二、办理流程
建设网点→提出试点申请→资格审核→公开信息。
三、试点单位履行责任
(一)贮存管理。分类贮存,落实台账管理,如实记录废铅蓄电池数量、重量、来源、去向等,暂存时间不超过90天,严禁超量贮存、私自拆解。
(二)转移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接收生活源除外),每季度将转移台账报生态环境部门。
(三)运输管理。遵守《道路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规定》和《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规则》,委托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单位运输。满足豁免条件的,按普通货物运输管理。
(四)人员培训管理。操作人员应当接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业知识培训、包装容器装卸培训、安全应急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