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2019〕45号
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等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2019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列入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共780家,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89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37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47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107家,现予印发。
列入2019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附件:2019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