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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4地市获评“国家森林城市”,全省森林覆盖率超53% 生态广东图谱:占全国5%的碳排放撑起10.8%的经济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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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 12:04 来源:南方都市报

  素有“鸟类大熊猫”称号的黑脸琵鹭成群结队地出现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生态湿地中。李颖宜 摄

  8月15日,全国生态日广东省宣传活动在珠海横琴举行。活动现场,部分地市分享了各自绿色发展经验。活动还为广东省第一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授牌,并发布了一批全面绿色转型的典型案例。此外,现场还举办了广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果展。

  活动期间,政府部门代表、企业代表、居民代表和学生代表等共同发布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横琴倡议》(以下简称《倡议》)。《倡议》呼吁,通过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守护自然生态环境等方式,共同建设美丽广东、美丽湾区。

   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400家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秦黎明在致辞时表示,当前广东正大力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在美丽广东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和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

  其中,全省21个地市有14个市获评“国家森林城市”,珠三角9市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示范区”。在绿色转型发展方面,广东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400家、绿色工业园区11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80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总数居全国首位。

  近年来,广东积极携手香港、澳门,不断完善粤港澳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强化重点流域和珠江口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积极探索构建大湾区碳交易市场,粤港澳合作成效显著。  

   首批48个碳达峰碳中和试点授牌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探索实践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全国生态日广东省宣传活动为广东省第一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集中授牌,第一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共计48个,分为城市试点(7个)、乡村试点(2个)、社区试点(2个)、公共机构试点(10个)、园区试点(10个)、企业(项目)试点(17个)六大类。上述试点名单于2023年10月公布。

  此次遴选工作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旨在推动各类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和先行示范,探索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

  在城市试点方面,珠海市金湾区入选。近年来,金湾区全面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和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以低碳经济为发展模式和方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着力实施能源、产业、建筑、交通、碳汇等重大节能降碳工程,稳步推进区域内碳达峰碳中和。

  在乡村试点方面,韶关市遥田镇桃源村是全省首个且目前唯一的试点村。今年以来,桃源村以此为契机积极谋划,由村办企业与专业机构合作,盘活村内2万多亩省级生态公益林,全力在林业碳汇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先行先试,进一步拓宽“两山”转化路径,以“绿”生“金”,让更多“绿水青山”转化为造福群众的“金山银山”。

  在园区试点方面,入选的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时还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为首批碳达峰试点园区,是广东省唯一入选的工业园区。今年,围绕产业、能源、工业等重点领域,该园区编制完成了《国家碳达峰试点(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以及各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配套出台了与节能循环经济、整区屋顶光伏新型储能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相关的系列政策措施,为该园区全面绿色转型保驾护航。

  据了解,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明确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着力破解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模式、新机制。  

   经验

  广州推进绿色生活创建 已建成1500所绿色学校

  在“绿色转型赋能高质量发展”经验分享环节,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发展改革局、汕头市发展改革局、湛江市发展改革局、韶关市始兴县、肇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分别围绕绿色发展、“两新”工作、碳达峰、生态价值开发等主题进行了分享。

  “广州依托‘五大政策创新’,通过实施‘八大行动’助力碳达峰试点建设。”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副处长周颖表示,目前广州正持续推进绿色生活创建,已建成749家节约型机关、1500所绿色学校、697所无废学校,1155个绿色社区,低碳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肇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也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契机,围绕新能源汽车和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用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带动开发区有效降低能耗和碳排放量,引导开发区各领域各行业主动参与全区绿色低碳建设。  

   佛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 带动消费约2.31亿

  当前,一波“两新”浪潮正在形成。活动期间,佛山市发展改革局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也分别从政府部门和企业视角讲述了各自在推动“两新”工作中的成果与经验。

  “国家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支持方向,与佛山市产业供给高度匹配。”佛山市发展改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佛山正努力打造“有家就有佛山造”的产业IP,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截至2024年7月,佛山市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共带动消费约2.31亿元。

  “格力已投入超30亿元,结合相关政策,启动了面向消费端的‘以旧换新’活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方祥建表示,目前全国3万多家格力门店正在开展相关活动,最高补贴也从430元提升到了1000元。

  汕头市、湛江市及韶关市始兴县等地相关负责人,也从系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因地制宜开发生态产品等方面分享了各自经验做法。  

  倡议

  公共交通出行,节约用水用电用气,践行光盘行动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当前,广东正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创建美丽中国先行区。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激活绿色生产力,营造高质量发展氛围,本次活动特向广东社会各界发起《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横琴倡议》(以下简称《倡议》)。

  《倡议》围绕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系统阐述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广东方案,提出5项倡议,包括:传播习近平

  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守护自然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广东等。

  《倡议》强调,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要牢牢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扎实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加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

  《倡议》指出,广东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培育和发展绿色新质生产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倡议》呼吁,每个人都应从身边小事做起,倡导绿色消费,选择公共交通出行,节约用水用电用气,践行光盘行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

  《倡议》还提出,美丽广东和美丽湾区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国际合作,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含绿量、含金量和减碳量。

   延伸

  广东九部门联合发布监管办法

  环境污染案件生态修复移送监管将实现“无缝对接”

  8月1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检察院、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和林业局共九家单位联合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移送政府部门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今后,在广东环境污染案件生态修复的移送监管,职能部门间将实现“无缝对接”。  

   让生态环境修复生效法律文书落地落细  

  《办法》首次在省级层面对生态环境修复监管案件的移送规则、监管主体和职责、修复评估验收等作出明确规定,在制度层面上进一步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络,让生态环境修复生效法律文书真正落地落细。

  《办法》明确了列入“四类”移送监管案件类型,主要包括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刑事附带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在具体移送程序上《办法》也作出了专门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在作出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案件判决后,统一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30日内出具移送告知书,连同生效法律文书移送至生态环境损害结果发生地的修复监管部门,并抄送至同级检察院。

  此外,《办法》规定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包括制定、实施修复方案的费用,修复期间的监测、监管费用,以及修复完成后的验收费用、修复效果评估费用等,并规定被告或赔偿义务人可自行或委托修复,若拒绝修复,法院应及时执行其应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并告知修复监管部门由其依法处理。

  《办法》还规定,接受移送的修复监管部门在完成修复效果评估后,应当在30日内将修复结果书面答复移送的法院和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并由检察机关负责全过程检察监督。  

   为生态修复判决执行制定“路线图”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科学院资源利用与稀土开发研究所惠州研发中心副主任喻连香认为,《办法》为生态修复判决执行制定了“路线图”,有助于让专业性更强、监管能力更足的行政机关来监督判决执行,打通了生态修复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司法行政在生态修复上的良性互动,是深化绿色司法理念和实践、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的一项务实举措。

  “新规将所有符合生态环境修复条件的案件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对保障政府机关落实环境质量保护职责,构建生态联动保护新机制提供了‘广东经验’。”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挚萍对《办法》的出台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广东法院将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进一步搭建常态化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共治协作机制,共同破解生态共治和修复难题,切实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让广东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更优美。”广东高院副院长林碧艳表示。

  南都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广东法院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牵头与福建、江西、广西、贵州、云南、海南等6省(区)司法机关建立北江、东江、韩江、西江、云开山、红树林等跨区域、跨部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与省林长办、省河长办建立了“林长+森林法官”“河湖长+河湖法官”长效合作机制,有效增强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

  2023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近2万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64件。

   广东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成果

   ●统筹推进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广东建设  

  >>全省空气质量保持全国前列,AQI达标率96.4%

  >>全省21个地市有14个市获评“国家森林城市”

  >>珠三角9市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示范区”

  >>华南国家植物园、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南岭国家公园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3.03%

  >>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93.2%

  ●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400家、绿色工业园区11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80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总数居全国首位

  >>绿色建筑累计总面积超过10亿平方米,全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占比达87.88%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均保持全国先进行列,以占全国7%的能源消费和5%的碳排放支撑了全国9%的常住人口和10.8%的经济总量

  采写:南都记者 朱唯信 赵青 实习生 陈思睿 通讯员 吁青 潘玲娜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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