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3 10:06 来源:中国环境报
◆本报见习记者任靖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当前,不少行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上仍有欠缺,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积极作为,围绕服务企业提高绿色低碳发展能力,谋划出台生态环境促进稳增长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入开展惠企纾困帮扶行动,从优化执法方式、提供技术支撑、推行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等方面推进落实,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纾困,进一步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化执法方式,为企业发展减负
“我单位废水总排放口超标排放生产废水……就上述违法行为及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我单位郑重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一定严格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自觉承担起排污者应有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这封道歉承诺书来自广东省广州市首宗环境违法案件公开道歉案例,公开道歉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酌情为企业降低30%—50%的处罚。
这样的“福利”源于广东省首创提出的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减轻处罚制度。为减轻企业应对执法的负担,广东省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如今,这一制度也在江西等省份得到推广借鉴。通过推行审慎包容监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引导企业改正轻微违法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除了从轻处罚,更多生态环境部门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高频次的检查曾是不少企业发展的痛点,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活动。
为此,生态环境部门深入推行生态环境领域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
以河北省为例,通过完善污染源的排放和控制标准、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标准和自动监测设备数据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全天候问题处理、远程执法等制度,搭建智慧环保执法平台,建立“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实现查办更准、打扰更少、服务更好、作风更硬。
通过执法监管方式的优化,生态环境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助力营造更加包容、更具活力、更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实施科技帮扶,为企业发展增智
绿色低碳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但不少企业对此面临“有想法没办法”的瓶颈,如何帮企业脱离卡脖子的困境成为生态环境部门帮扶的着力点。
1份环保产业现状分析报告、10个行业生产全流程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图谱、近100项行业共性难题解决策略、近1000家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提升建议书……这是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深入开展“一十百千”绿色帮扶提升行动的成果。
为了获得这些成果,河南省深入调查研究,聚焦污染物排放量大、绿色发展水平低的26个重点行业成立行业绿色发展协会,采取“省内省外”“线上线下”“专家基层”相结合的形式,广泛收集环保产业以及省内重点行业资料,从产业、行业、企业三个维度,强化科技帮扶,针对企业个性问题,出具“一企一策”绿色发展水平提升建议书,精准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科技是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和新优势,必须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强化科技支撑,以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破解难题。为此,生态环境部聚焦行业企业治污需求和地方管理需要,建立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百城千县万名专家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送科技、出实招、解难题。河南等省份的做法正是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科技帮扶的生动体现。
同样“送技入企”的还有湖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百名专家下基层 纾困解难助发展”活动,深入14个市州、42个园区、150家企业开展座谈交流和实地调研,为223个问题提供了政策解读和解决思路。
除此之外,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政产学研用联动、央地协同的合作模式,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强化科技赋能,与省科技厅签署科技创新战略合作协议,以系统观念强化部门协同,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福建省主动融入并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护航项目推进。构建完善政策支持、融资服务、专家智库、技术转化、项目对接、第三方服务等6个平台,持续深化产学研用融合,全链式服务项目生成落地。
而这些仅仅还只是开始。未来,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落实百城千县万名专家科技帮扶行动,发挥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建设生态环境科技帮扶专区,加快完善科技帮扶需求响应平台功能,增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增“智”。
制定行业细则,为重点行业“松绑”
推动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努力。为此,生态环境部门制定行业细则,开展精准帮扶,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助力减污与发展双赢。
焦化、石灰窑、铸造等39个重点行业的企业被分为A、 B、 C、 D四级,重污染天气期间,达到A级标准的企业原则上不强制采取停产或限产措施,达到B级标准的企业减少采取停产或限产措施,以此类推——这是山西省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的分级分类管控。
这是生态环境部门推行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的鲜活案例。
通过优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标准,完善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生态环境部门引导创建一批环保绩效标杆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减少或免于采取减排措施,涉及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等纳入豁免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不采取减排措施,并视情减少对小微涉气企业的管控,为企业正常生产营造了更多空间。
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重点行业的扶持力度,增强企业造血功能。
在福建省龙岩市,环境保护税法和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水泥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被纳入中央、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重点,充分发挥标杆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对于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企业,减少或免除错峰生产停限产,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
此外,龙岩市逐年下达减排任务,对超低排放改造形成的减排量交易可适度延长,或由地方政府优先予以收储。积极探索基于水泥企业污染物排放绩效的差别化电价,推动水泥企业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不仅如此,近几年针对重点行业污染物治理技术和排放标准不断完善。生态环境部发布实施《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有效指导企业精准选择可行技术;研究优化柠檬酸、淀粉、酵母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生化性较好行业实施协商排放,增加允许企业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协商确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规定,降低企业治污成本。
越来越多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在污染防治攻坚中得到精准、科学、依法的“区别对待”,发展方向更为明确,发展空间更为宽广,为经济回升向好注入更多绿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