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6 09:55 来源:中国环境报
◆本报见习记者 郑秀亮 通讯员 傅远泓
失眠、焦虑、烦躁、神经衰弱……现实生活中,你是否也经历过噪声污染困扰?据了解,噪声扰民问题在“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中投诉举报数量长期处于高位。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珠区法院)了解到,海珠区法院与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环调委)、海珠区司法局创新推出联调联动机制,妥善化解一起电梯噪声扰民纠纷,为解决噪声污染做出有益探索。
■电梯运行发出持续低频噪声,长期困扰顶层住户
省环调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22年9月,他们接到海珠区一位小区居民的调解申请,申请人为小区顶楼住户。住户称,2021年初,小区启动更换旧电梯工程,由各楼栋的业主组成电梯委员会,代表业主牵头进行电梯的购买及跟进安装工作。到2022年中,各楼栋陆续完成了电梯的更换工作。随后,业主们发现,自新换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在运行时,电机发出持续的低频噪声,由楼顶电梯机房通过结构梁及墙体传导至顶楼住户家中,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
为这一小区电梯更换的电梯公司认为,这一小区电梯已经通过政府验收,运行噪声满足国家标准《GB/T 10058-2009 电梯技术条件》,不存在超标的问题。电梯在安装时也按照标准配置一级减震器,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此类问题。对于出现的噪声问题,可以提供二级减震方案加以改进,由于二级减震方案配置不属于电梯的标准配置,且工程量较大,所以需要业主另行支付费用。电梯公司提到,考虑到成本的问题,并不是每个项目都会在设计施工初始安装二级减震。
期间,申请人多次向电梯公司反映情况,要求整改,电梯公司也派人员到现场调试,但均未得到有效改善。无奈之下,受到困扰的业主找到省环调委,希望他们能帮忙从中协调。
■三方现场勘察检测联调联动,促成双方达成调解
省环调委受理案件后,通过先前建立的联调联动机制,及时与海珠区法院、海珠区司法局沟通反馈,并在第一时间成立由生态环境审判资深法官、长期从事环境噪声工作的专家以及省环调委专业调解员组成的调解小组,着手处理这起噪声纠纷。
为深入了解案情,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2023年1月9日,调解小组联系专家于深夜前往现场勘察,分别对这一小区顶层某单元内的次卧房、饭厅室内声环境进行了现场调查检测。通过对检测结果的分析和比较发现,存在超出噪声标准排放限值的情况,且电梯持续运行时,在检测地点均能不同程度地感受到噪声存在。专家分析,主要噪声源均来自电梯运行的结构传声。
调解当天,海珠区法院经办人法官董广绪与省环调委调解员陈彦鸿、黄颖昕以及从事噪声监测与研究的专家前往这一小区了解情况。
调解过程中,对于由谁来承担降噪责任的问题,当事人双方在现场产生了较大的分歧,且发生了言语上的冲突,情绪激动,争执不下,各不相让。
法官与调解员及时介入,稳定住双方情绪,并耐心地释法说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此外,专家还通过数据及图表等直观的呈现形式向在场的当事人细致地分析了噪声的来源、成因。
经过专家的分析和调解员的说理,被申请人消除了抵触情绪,认识到主动采取降噪措施不仅是产品生产销售方的责任,也是维护厂家信誉的必要举措。
最终,在调解员、专家及区法院法官的调解下,电梯公司同意实施噪声整治,当事人双方顺利签署了调解协议。
■电梯噪声整治取得实效,联调联动机制发挥作用
目前,这一电梯公司正积极执行调解条款内容,对小区电梯出现的噪声问题进行停梯整改。据回访了解,其中施工完成的两部电梯噪声问题已得到解决,噪声整治工程取得初步成效,其余的电梯整改还在进行中。
长期的电梯噪声问题得到解决,让这一小区的业主们松了一口气。调解成功结案后,业主代表给海珠区法院和省环调委送上了一面锦旗,向法官和调解员表示感谢。其中一位业主代表说到:“调解会开完之后,我们知道事情有了转机,心里也踏实了不少。现在能彻底解决,真是太好了。”
记者了解到,海珠区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噪声侵权案件审理和调解工作,注重以法治力量守护公众“安静权”。2022年6月,海珠区法院发出全国首份“噪声扰民”诉前禁止令,对邻居播“荒山野鬼”录音的行为一“令”叫停,为调处噪声污染纠纷探索了一种新的解决途径。
为及时回应和化解群众遇到的噪声困扰,海珠区法院已在前期与省环调委、海珠区司法局建立起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纠纷共调的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此次噪声污染纠纷的妥善化解正是机制发挥了作用。
实践证明,协商是解决纠纷最好最快的方式。双方如能协商合理解决赔偿问题,对双方都有利;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责索偿。
为更好地协商或协调解决噪声污染问题,2018年2月,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省环调委是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部门和广东省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的群众组织,属生态环境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省级层面人民调解机构。主要负责受理和调解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环境保护类民事纠纷和矛盾。省环调委与人民法院建立了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受人民法院的委派参与诉前调解和法庭调解工作;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参与行政纠纷的调解工作。目前,设有环保专家团,聘请了公益人民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