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3 11:48 来源:南方+
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
宣传活动网络投票正式启动
由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的
“噪音扰民”诉前禁止令案
成功参选
快来投票助力吧!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司法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宣传活动网络投票于12月20日正式启动,40个广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将在网上进行展示,并接受社会公众投票。
此次活动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具体承办,通过对全国法院2022年所审结的各类案件进行筛选和初评,共选出40件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进行网络投票。参选案件类型包括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审判监督、国家赔偿、执行等领域具有代表性、影响力的案件。
投票方法
点击图片进入投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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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时间
12月20日至12月30日
投票方式
进入投票页面;
使用最新版本微信的用户可使用微信右上方自带功能页中的“搜索页面内容”功能搜索关键词“噪音”,即可找到“噪音扰民”诉前禁止令案(正数第30个案件或倒数第11个案件);
勾选本案并滑动至页面最下方提交即可。
投票规则
每人每天可以重复投票
每次投票最多选择十个案件
海珠案例 :“噪音扰民”诉前禁止令案
案情简要概述:
李某因与隔壁邻居产生矛盾,于2018年12月起,用喇叭紧贴隔间墙壁,定时在每天8时45分至12时、15时30分至22时循环播放“荒山野鬼”录音。与李某相隔两层的邻居崔某女儿为小学生,因疫情影响居家线上学习,清晰听到该录音。经生态环境部门监测,该声音在崔某住处为36分贝,未达到噪声限值的标准,根据民法典及当时有效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执法部门无法处罚。崔某认为,噪声已严重影响其本人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学习,遂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申请禁止令,请求责令李某停止制造噪声的行为。法院审查认为,对李某故意制造噪声的行为,审查禁止令申请是否符合条件不应囿于是否超过噪声排放标准,而应以申请人的宁静生活有无受到影响为标准。涉案噪声已严重影响崔某及其家人的宁静生活,如不及时制止,将使崔某及其家人宁静生活的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遂依法作出诉前禁止令,裁定李某等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不得通过播放“荒山野鬼”录音等方式制造噪声扰民。前述裁定作出后,李某等主动拆除录音播放设备,删除“荒山野鬼”录音文件,并承诺不会再制造噪声扰民。
推荐理由:
本案为全国首份“噪声扰民”诉前禁止令,人民法院通过及时制止紧迫的噪声环境侵权行为,守护老百姓在宁静环境中生活的权利。该案确立了对于故意制造噪声的行为,应以申请人的宁静生活有无受到影响为标准审查禁止令申请。对邻里间故意制造噪音干扰他人宁静生活的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该案的审理丰富了环境司法裁判规则,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发展,让法律条文变成鲜活实践,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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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最终投票结果
将作为入选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
2022年度十大案件”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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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许小卷
责编 | 吴美美、田心君
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海珠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