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推进“综合查一次”清单式执法、推行适用执法“观察期”制度、依法用好罚款分期缴纳机制……记者从广东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了解到,近年来,天河分局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避免或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扎实做好正面清单管理工作基础上,天河分局纵深推进“综合查一次”清单式执法。“我们通过跨部门、跨行业的协同执法,加快政府部门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执法人员介绍说,这一方式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在执法过程中,天河分局积极适用行政处罚减免责条款,减少对环境信誉良好和偶犯初犯企业的影响。同时,用好“首违不罚”规则,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优先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措施,引导当事人及时改正,营造宽严相济的事中事后监管环境。自“观察期”制度实施以来,共作出执法“观察期”责改决定书83份,适用执法“观察期”后不予处罚案件73宗、不予处罚金额659万元。
对被处罚企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天河分局依法用好罚款分期缴纳机制,引导其依法申请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经严格审查与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准予。此外,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灵活设置分月、分季度等多种期限的分期缴纳罚款方案,避免企业因一次性缴纳较大数量罚款而陷入经营困境。截至目前,已对5宗行政处罚案件出具《同意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积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鼓励争创环保诚信企业。加强对信用评价结果的使用,通过加强相关部门沟通交流,促进结果共享与应用。按照“谁处罚谁告知原则”,天河分局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通过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信用修复的政策要求、修复条件和办理流程等内容,引导和帮助企业积极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及时开展信用修复。2024年,共指导10家单位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协助企业重塑良好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