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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莞-江门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专项》项目专用材料(第三批)公开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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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就《2024年东莞-江门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专项》项目专用材料(第三批)进行公开采购。现将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项目名称

  《2024年东莞-江门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专项》项目专用材料(第三批)。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17:30。

  四、项目内容

包组

采购标的

数量

总价限价(万元)

备注

1

试剂

1批

1.3

采购明细详见附件2

  五、技术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承诺所提供货物必须是厂商原装,全新的(含零配件、随机工具、使用说明书等)且货物需符合国家颁布的质量认证标准和制造商的产品出厂技术标准,检验合格,具有合格证。进口货物须附合法的商检证明,符合采购方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

  2.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字体清晰。数量、质量及技术参数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3.备注需要有证的标准物质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且符合要求。

  4.供应商必须保证产品符合相关验收标准。

  六、项目需求

  详见:《2024年东莞-江门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专项》项目专用材料(第三批)采购需求书。

  七、项目经费

  预算经费1.3万。超出采购预算作报价无效处理。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应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技术服务,保证质量,讲求效率,认真履行职责。本次服务机构资格要求如下: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于报价期间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并加盖公司章)。 

  九、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17:30。

  (二)报名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箱:gemcbz@163.com

  提交如下资料进行报名:

  1、 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

  2、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价单》,PDF格式。

  3、供应商应对项目中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清单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报价金额低于预算金额70%的,要出具情况说明,对报价明细详细说明。

  报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务必注明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注明:电子邮件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采购响应及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者,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姚工,020-32662150。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1、《2024年东莞-江门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专项》项目专用材料(第三批)采购需求书.docx

     2、试剂采购清单.xlsx

     3、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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