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根据相关分局意见及有关材料,我局依程序对广州康颐康复医疗中心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市维江村沥青搅拌厂环境信用修复申请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2家企业基本符合环境信用修复条件,有关情况已于 202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gz.gov.cn/tzggwj/content/post_9899478.html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投诉或反对意见。经研究,我局同意对广州康颐康复医疗中心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市维江村沥青搅拌厂2023年度的环境信用修复,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23年度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情况表
(第四批)
特此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