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广州生态环境”
微信订阅号
微博
“广州生态环境”
官方微博
粤商通
“广州生态环境”
粤商通
机器人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 字体:


序号

工作目标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时间和形式

责任部门

1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促进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传达学习,组织研讨,推动领导干部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生态环境局系统工作人员

全年

1. 制定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

2.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2次以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等议题;

3. 各级党组织分别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等议题。

法规处、合作处、机关党委、各分局

2

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学习内容,结合“七一”建党节、纪律教育月等节点,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把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规范化。

全年

1. 各级党组织把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

2. 结合“七一”建党节、纪律教育月等节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机关党委、各级党组织

3

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考核工作落实年度述法各项要求,将立法工作情况、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等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述法情况纳入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工作范畴。

全年

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法规处、各分局

适时

结合考核工作落实年度述法各项要求,将立法工作情况、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等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述法情况纳入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工作范畴。

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

各分局

4

通过面向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营造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组织全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开展送法“进机关”,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办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等新法新规结合起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市生态环境局系统工作人员

全年

组织全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

人事处

全年

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法规处、各分局

全年

加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新法新规学习,及时开展讲座等宣传活动。

各处室、各分局、监测站、各直属单位

5

围绕行政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案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通过庭审案例以案促学,直观了解行政案件的审查要点和证据收集规则等,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以及依法行政能力。

适时

局机关、各分局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

法规处、各分局

6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全年

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60课时。

执法处、人事处、法规处、各分局

7

通过面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广泛、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传播法律法规知识和环保科普知识,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提高环保守法意识。

在起草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划、区划等政策文件过程中,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主动说明相关编制情况,颁布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向社会开展政策解读及普法宣传,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企业、社会公众

适时

征求公众意见、座谈会、听证会、政策解读、普法宣传等。

各处室、各分局、监测站、各直属单位

8

把普法宣传贯穿于日常执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全过程,开展面对面、实时、全程普法,做好对行政相对人的法治教育,针对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答疑解惑。

全年

结合日常执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全过程开展。

各处室、各分局、监测站、各直属单位

9

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公开等领域深入分析提炼典型案例,运用典型案例释法解疑,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运用观摩行政执法听证、“谁执法谁普法”全流程直播等生动直观方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全年

1. 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分析宣传并报送普法典型案例;

2. 运用观摩行政执法听证、“谁执法谁普法”全流程直播等生动直观方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法规处、合作处、

执法处、各分局

10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等新法新规及近年来制修订的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专题宣讲培训工作,深化依法治企,开展“法治体检”,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整体合规水平。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法规培训应覆盖全部经营单位和重点监管清单中20%的重点产废单位。

全年

局本级、各分局、固管中心分别开展不少于1次送法“进企业”普法活动。

各业务处室、

各分局、固管中心

11

推动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至少选取一个社区、一条乡村、一所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讲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结合“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工作,引导村(社区)居民做好环境保洁、低碳减排、绿色出行等日常生活事务,自觉养成文明守法良好行为习惯。

全年

1. 至少组织在社区、乡村、学校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各1次;

2. 结合“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工作,引导村(社区)居民做好环境保洁、低碳减排、绿色出行等日常生活事务,自觉养成文明守法良好行为习惯。

各分局、

宣教中心

12

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宪法“七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进网络),持续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国家宪法宣传周

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

法规处、各分局、

宣教中心

13

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继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积极创作和制播民法典短视频等普法产品,运用典型案例和融媒体平台开展民法典宣传,推进民法典“七进”活动。落实民法典普法责任,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全年

1. 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2. 推出民法典短视频等普法产品,运用典型案例和融媒体平台开展民法典宣传;

3. 推进民法典“七进”活动。

法规处、各分局、

宣教中心

14

提高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领域新法新规的深入理解和运用,提升执法效能;增强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和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同感,使新法新规深入人心。

突出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强近年来制修订的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点围绕行政复议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办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等新法新规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提升普法针对性和知晓度。

市生态环境局系统工作人员、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企业、社会公众

适时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传教育活动

法规处、各分局、宣教中心

适时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

法规处、水处、各分局、宣教中心

适时

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办法》宣传教育活动

执法处、各分局、宣教中心

适时

开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宣传教育活动

环评处、各分局、宣教中心

适时

开展《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宣传教育活动

合作处、各分局、宣教中心

15

通过面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广泛、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传播法律法规知识和环保科普知识,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提高环保守法意识。

大力宣传与国家安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国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南沙开发开放、“百千万工程”等重点工作开展普法,突出《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生态建设、绿色发展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企业、社会公众

适时

1. 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2.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南沙开发开放、“百千万工程”等重点工作开展普法,突出《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3. 围绕生态建设、绿色发展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

各业务处室、各分局、宣教中心

16

推进送法“进网络”。在政务“两微”平台,制作并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亮点故事等宣传和科普推文,及时回应时事热点和民众需求。在局网站发布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亮点故事等宣传作品和稿件。

全年

在政务“两微”平台,制作并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亮点故事等宣传和科普推文

宣教中心

全年

在局网站发布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亮点故事等宣传作品和稿件。

技术中心

17

用好宣传媒介。加强《珠江环境报》专题法治宣传;制作法治类公益视频,在“广州生态环境”视频号等媒体平台以及地铁、公交等重要公共场所、商业区、工业园区等播放;用好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宣传媒介,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常态开展法治宣传。

全年

《珠江环境报》专题法治宣传。

宣教中心

全年

制作不少于1则法治类公益视频在“广州生态环境”视频号等媒体平台以及地铁、公交等重要公共场所播放。

宣教中心

全年

用好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宣传媒介,播放法治宣传广告、视频、图片等,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常态开展法治宣传。

各分局、宣教中心、技术中心

18

结合“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六八海洋日、全国生态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传统节假日,集中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全年

紧扣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相关专题宣传活动。

各处室、各分局、监测站、各直属单位

19

发挥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队伍和环保社团组织的力量,加强培育引导,推进普法宣传全民行动。

全年

开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

各分局、宣教中心

20

推进法治文化生动呈现,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造和利用,积极参加省法治文化主题活动、市法治动漫微视频及法治文艺节目征集展播活动等。

/

全年

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造和利用,组织参加省法治文化主题活动、市法治动漫微视频及法治文艺节目征集展播活动。

法规处、各分局、宣教中心

21

做好普法经验总结和统筹谋划,持续改进普法方式,挖掘普法典型案例,提升普法效果。

继续实施我市生态环境“八五”普法规划和“十四五”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方案。落实好市生态环境系统“八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

/

适时

1. 继续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和《广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方案》;

2. 落实好市生态环境系统“八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

法规处

22

做好普法宣传项目有关材料收集、存档及报送工作。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在做好普法宣传的同时,要注意妥善保存好相关佐证材料,如开展活动的通知、照片、政务信息简讯、音频、节目或活动录播视频、印刷品(如海报、宣传小册子、书籍等)、宣传纪念品等,结合工作情况积极报送普法典型案例,参与普法创新创先项目评选活动。

全年

1.做好普法宣传项目有关材料收集、存档及报送工作。

2.积极报送普法典型案例,参与普法创新创先项目评选活动。

各处室、各分局、监测站、各直属单位

分享到:
微信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