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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申报上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含激励资金)指南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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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63

各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对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有关工作,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广州市申报上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含激励资金)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对接政策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项目库入库指南(2021)》《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2年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和《广州市申报上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含激励资金)指南》,积极主动对接,争取上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

  二、精准储备项目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领域和项目审核要点,提前谋划项目储备,做实做细项目方案,提高项目储备度和成熟度,争取在6月底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入库。全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特别国债、政策性金融工具、新增债券、政策激励等资金支持。

  三、加强资金管理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上级政策要求和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下达后项目可以马上形成实物工作量,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任务,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附件:广州市申报上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含激励资金)指南(另附)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州市申报上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

(含激励资金)指南

  为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项目库入库指南(2021)》《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2年版)》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实施项目储备制度

  申报上级激励资金实施项目储备制度,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上级资金支持的项目均应纳入广州市市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市级项目库)管理范围,未纳入市级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上级资金支持。

  各区、各有关部门除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含无废县区试点),低碳试点及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未被涉农资金整合部分)支持的项目外,还要谋划重大项目。

  (一)结合国家及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聚焦重点任务和重大环境问题,坚持系统性、整体性、精准性原则,加强统筹谋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储备。

  (二)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重点储备对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支撑作用大、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加强项目谋划与整合,鼓励整体立项、一体化推进的重大工程项目储备。

  (三)重点申报省统筹安排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政策资金。主动申报“美丽河湖”“美丽海湾”“无废城市、县区试点”“低碳试点”、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大气污染物减排等项目,争取省激励政策资金。

  (四)申报中央生态环境库重大工程项目可予以跨年度支持,原则不超过三年,在首次安排资金支持时需明确资金支持总规模,并在后续年度中予以优先支持,确保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成效。

  二、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前期准备。

  按照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立项,编制有关申报材料。加强项目事前论证,重点论证项目必要性、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精准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建设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夯实项目实施基础,入库项目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项目信息,维护项目储备的严肃性。

  (二)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不属于政府事权类项目应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入库申请财政资金。

  (三)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各申报单位优化项目组织实施模式,按国家要求完善收费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资金合力。在做好地方债务风险防控前提下,加强投融资模式创新,通过EOD等项目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格项目审核把关。

  各级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建设方案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中央资金申请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真实必要。对于存在严重环保失信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项目三年内不得申请入库。

  三、项目申报时间

  (一)市级项目储备库申报窗口全年开放,成熟项目可随时通过各区域生态环境分局申请审核,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审核后入市级项目库,并按需求推送上级项目库。

  (二)推送中央项目储备库项目,生态环境部每年4月15日前和9月15日前分别组织开展一次项目入库集中审核,并根据入库申请情况适当加大入库审核频次。


  附件:1.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doc

     2.水污染防治项目(含重点流域生态治理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doc

     3.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doc

     4.固体污染防治项目(含无废城市、县区试点建设)储备库入库要求.doc

     5.低碳试点建设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wps

     6.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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