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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建广州铁路枢纽广州东站至新塘站五六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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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环管影〔2024〕4号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你单位报送的《新建广州铁路枢纽广州东站至新塘站五六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建广州铁路枢纽广州东站至新塘站五六线工程(项目代码:2108-440000-04-01-945279)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区、增城区境内,西起广州东站,东至新塘站,与既有广深铁路并行。项目总投资约346.01亿元,环保投资约1.03亿元。

  工程主要内容:广州东站(不含)至新塘站(不含)Ⅴ、Ⅵ线区间正线长30.014km,其中隧道2座长25.069km,桥梁3座长0.359km,路基长4.586km,设计速度200km/h;广深Ⅰ线改线线路长4.546km,其中隧道1座长3.026km,路基长1.520km,设计速度120km/h;广深Ⅱ线改线线路长4.336km,其中隧道1座3.026km,路基长1.310km,设计速度120km/h;广深Ⅲ线改线线路长4.742km,其中桥梁长0.144km,路基长4.598km,设计速度120km/h;广深Ⅳ线改线线路长4.323km,其中桥梁长0.144km,路基长4.179km,设计速度120km/h;动走1、2 线新建线路长2.701km,其中桥梁长0.144km,路基长2.557km,设计速度120km/h;动走3线新建线路长3.045km,其中隧道1座长2.719km,路基长0.326km,设计速度120km/h;动走4线新建线路长1.585km,均为路基,设计速度80km/h。项目改建既有广州东站、新塘站,将既有石牌客整所改建为动车运用所。改建后广州东站车场总规模为14台24线,其中地面场8台14线、地下场6台10线;新塘站西端咽喉北侧新建综合维修工区(大机养护线1条、轨道车库线2条、安全线1条);动车运用所改建后总规模为6条检修库线、34条存车线。此外在广州东站新建一座110kV全户内牵引变电所。

  《报告书》评价结论认为,在采取相应环境保护防治措施后,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在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减少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配合地方政府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严格控制沿线两侧噪声和振动防护距离内新建学校、医院和住宅等敏感建筑。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提出环保监督要求。选用低噪音型或带隔声、消声装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废水预处理后优先回用于施工场地,不能回用的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期工地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控制措施,4处拌合站采取整体外观封闭措施,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加强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声环境质量达标的,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原则上仍须达标;声环境质量不达标的,须强化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达标或不恶化。加强沿线敏感目标噪声影响跟踪监测,必要时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避免噪声污染扰民。

  (四)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合理划定施工线路,严格控制施工界线,加强古树名木施工保护,及时采取复垦绿化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群众的沟通协调,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心、担忧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设完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窗口,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执法处、信访处、应急处,天河分局、黄埔分局、增城分局,市环境技术中心,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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