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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2024年实验及办公楼供电设备和水泵设备管理与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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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就2024年实验及办公楼供电设备和水泵设备管理与维保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该采购信息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日。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2024年实验及办公楼供电设备和水泵设备管理与维保项目

  三、采购需求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四、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壹拾捌万叁仟元整(¥183,0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身份证);

  (三)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是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供应商需提供公司情况介绍及近2年来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服务经验; 

  (六)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及社保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工具、设施设备情况;

  (七)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总体管理和维保服务方案;定期预防性保养、巡检服务方案;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维保质量保证措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服务预案;对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管理方案等。

  六、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1份和纸质邮寄3份的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身份证(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总公司法人资格授权证明材料(分公司响应需提供);

  3.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的,以采购人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拟投入配备人员社保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工具、设施设备情况相关材料;

  5.公司情况介绍及近2年来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服务经验证明材料;

  6.本项目总体管理和维保服务方案;定期预防性保养、巡检服务方案;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维保质量保证措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服务预案;对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管理方案等;

  7.项目报价(含税且包含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务必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techdepart@163.com。

  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梁工,020-83521296。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采购响应及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者,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20-83187737。

  (二)本项目不安排集中现场踏勘、答疑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申请。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2024年实验及办公楼供电设备和水泵设备管理与维保项目采购需求说明书.doc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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