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146
市基层评议机关作风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贵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基评”网上评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自评报告》报送贵办。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1日
(联系人:袁海涛,电话:83203235)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自评报告
2022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系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1+4”工作举措,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保障环境安全,服务社会发展”为重点,扎实做好生态环境各项工作。2022年,广州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PM2.5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在国家中心城市中持续保持最优,水污染防治考核指标连续2年全面达标,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为助力广州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持。
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七)负责民用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九)统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统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以创建模范机关实际成效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突出政治自觉抓实主题活动各项措施。全面落实“第一议题”政治要件学习制度。局党组带头,各级党组织常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工作方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以模范机关创建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党组书记带头讲主题党课,以上率下带动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党课,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集中学习研讨班,推动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领域、各方面,落实到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行动上。深刻汲取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教训,扎实推进省委专项巡视整改。按照市委落实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职责要求,我局牵头整改1项,参与整改4项,全面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深入反思,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14项,整改工作归口集中报送6批次18份报告资料,上报整改工作简报被录用5条,截至目前,全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聚焦职责使命抓好“基评”反馈问题整改。局党组专题研究2021年度市“基评”工作反馈结果,对受访者的意见建议和第三方公众评价情况进行逐条分析,查找不足,制定措施,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各处室主动认领,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出色完成疫情防控支援任务。认真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学习“五个一”实践活动,共开展学习培训2995人次、专题党课74场次、组织知识测验1035人次、参加实战演练3952人次。组织32批党员干部1100余人次赴海珠区,帮助南石头街、瑞宝街、素社街30余个检测点协助开展核酸检测,党员干部充分展现了过硬的政治品格与良好的精神面貌。
(二)突出政治功能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抓实“头雁”工程,强化党务工作规范实施。5月,举办了主题为“以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党建纪检工作 推动基层党组织能力有效提升”的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9月,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和规范了基层党组织党建各项工作。连续三年印发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印发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建党务管理制度(试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手册》等制度和规范。坚持把党支部评星定级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断突显。
(三)突出为民意识持续整改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将机关作风、服务群众和信访工作结合起来,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印发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广州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整治工作计划》,对审批执法、政务服务、中介服务、生产要素方面存在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开展重点整治。2022年,制定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建立全方位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监督管理机制,引导环评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截至10月,对33家环评单位的质控情况进行了检查,完成3328宗双随机执法检查,发布2022年广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名录(共81家),实施生态环境领域联合激励惩戒,主动帮扶72家失信企业及时信用修复,助力企业良性发展,持续优化广州营商环境。
(四)突出全面从严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局党组召开2次以问题为导向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分析会,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持续开展党风政风廉洁教育,组织赴广州市法纪教育基地接受反腐倡廉教育,集体观看《桥》《被“污染”的生态环境局局长》等警示教育片,聚焦环境执法、审批、监测、委托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了廉政风险预判,针对风险问题制定6方面21项措施,进一步扎牢扎紧权力的制度笼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发展基层正风反腐高压态势,2022年(截至9月底),生态环境系统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给予党内警告以上处分4人,诫勉5人,责令作出检查13人次,通报批评5人次,开展“抓早抓小”、提醒谈话等200余人次。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持续巩固提升
(一)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效显著。全力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工作,截至10月底,我市2022年PM2.5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在国家中心城市中保持最优。水污染防治考核指标连续2年历史性全面达标,今年1-9月,2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阶段性达到省考核目标,17个断面水质优良,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85%,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保持清零,10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稳定达标,3条入海河流断面水质全部优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考核要求。“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加快推进,率先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二)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出台市级生态环保工作责任清单,明确11大类90个责任主体,构建生态环境工作责任体系。出台《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修订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高污染汽车限行等规范性文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相关案例被生态环境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案例汇编(第一批)》收录。
(三)改革创新措施持续落地。在全国首次制定豁免环评名录,率先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取消前置、优化流程,审批时间由法定的60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探索土壤环境管理新模式,率先实行“净土开发”管理,打通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的快速通道;率先实施农转建土壤状况简化调查、土壤修复事中事后监管等多项创新举措,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累计开展681个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督促污染地块实施治理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走在全省前列,依法依规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1宗,全省数量最多,推出一批示范性、引领性较强的索赔实践案例。
(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推进,2022年全市新增纯电动巡游出租车1716辆,累计纯电动巡游出租车1.83万辆,占比超88%;注销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768辆,推进130家重点企业分级管理和深度治理,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约1100吨。探索低碳发展新模式,上线全国首个城市碳普惠平台。开展市重点企业的碳排放核查、配额清缴履约、培训管理,积极推动示范创建,5家企业获得省首批减污降碳突出贡献企业称号。积极宣传落实《南沙方案》,印发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推进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工作方案》,发布《南沙新区获得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资格》《打造面向世界的城市环境新标杆——南沙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宣传报道,组织大学生等环保志愿者参加华南国家植物园(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环境教育参观学习活动,协同推广华南国家植物园。
(五)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信访矛盾化解能力逐步提升。持续开展镇(街)园区环保员队伍业务培训和廉洁教育,在基层污染防治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发挥明显。制定违法当事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暂行规定,服务“六稳”“六保”。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于清单名录中的81家单位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利用无人机、走航车、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及指导帮扶。完善环境安全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应急响应程序,近年来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推进环境信访工作改革,建立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源头防范化解,有效解决一批群众重复投诉、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